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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只是一场季前赛,可是这件事吵得简直比总决赛还热闹,一切都是因为于国的那一腿,直接将一个黑人壮汉给踢到粉碎性骨折,这是多么强大的武力值啊。
于国火了,火到他现在都不敢出门了,因为家门口就有一群狗仔们在那候着。
他们在这里就是等着第一手新闻的。
不过好在于国有更多的时间来连载小说了,在《越狱》抄袭完毕之后,于国又把他的魔爪伸向了一部惊悚悬疑小说,大家能猜到是哪一部么?当当当,没有错,就是丹布朗代表作——《天使与魔鬼》。
至于为什么先把这一部抄袭过来。
那完全就是在抛砖引玉,这一部是《达芬奇的密码》前篇,而且后者的影响力完全是建立在这一部的基础之上的。
这两部说加起来还没有一百万字,对于于国来说,也就是几个月的问题罢了,现在的手速已经到了一个惊人的地步。
《越狱》在《洛杉矶时报》的连载是很火爆的,因为这部小说,让这份报纸的销量猛增,这可是社长鲁伯特没有想到的,因为这本书的出色成绩,连带着妈妈艾米丽都受益匪浅,她由一名副主编,正式升级成了一个主编,很多人都是羡慕嫉妒恨啊,谁让他们没有一个会抄袭,能穿越的儿子呢。
但是于国其实一开始想抄袭的,不是《越狱》而是《冰与火之歌》这部小说的影响力还是拍成电视剧的火爆程度一点不比《越狱》差,然而那本小说现在已经出版了,所以自己只能放弃了这个打算。
一边想着,一边在抄袭着《天使与魔鬼》直到妈妈艾米丽下班,于国还是没有从房间里出来,他已经完全的沉浸在这本书的世界里了。
艾米丽今天心情很好,自己提升为正式的主编,而不再是副主编,这对自己来说是多么大的褒奖和动力,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的好儿子,于国,只是这个家伙现在在干什么呢,被禁赛三场,也就意味着他有至少一个月的空闲时间了。
打开门,于国果然是在电脑前面飞速的挥舞着自己的十指。
自己进来他都没有发现。
艾米丽站在于国的身后,只是随便的瞥了几眼,便被一下子吸引住了。
过了许久,于国伸了伸懒腰,这才发现妈妈站在自己的身后好久了。
“oh,妈妈你回来了,我的肚子都饿了。”
艾米丽没有回答于国,反而是把于国从椅子上推开,自己坐了上去,又是完完整整的看了一遍。
“Hugo,这是你的新写的小说么,我的儿子果然是个天才,这部看起来更加的吸引人,只是让我没有想到,你对于惊悚悬疑系列也是那么的擅长。”
艾米丽说的于国脸都要红了,这根本是人家丹布朗写的好吧,自己只不过是拿来主义罢了。
这部小说被誉为是丹布朗的作品里最适合改编电影的小说,而后面的《达芬奇的密码》的火爆,真的是要感谢这部《天使与魔鬼》。
自己写了几万字,想不到老妈这么快的就看完了。
“你后面怎么没有了,继续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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