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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集薪站在山顶,视野开阔,这么多年待在泥瓶巷,看来望去皆是泥墙,少年喜欢当下这种感觉,登高望远,千里山河,全在自己的脚底下。
宋长镜拢了拢名贵却老旧的狐裘,这位藩王今天出奇的谈兴颇高,伸手指向西边一座高山,“那座山名叫披云山,以后有可能被大骊敕封为五岳之外的十大正山之一,按照祖辈留下的老规矩,会出现一位载入谱牒前列的山神,得以塑造金身神像,堂堂正正,享受人间香火,为大骊镇压一地气运,不至于流散别处,以免为邻国作嫁衣裳。
小镇百姓只有站在披云山的山巅,才有可能看到我们脚下这座龙头山,因为龙头山受大阵护持,寻常肉眼凡胎,看不到此地的光景,这也算是一桩机缘,根据衙署密档记录,历史上就有几人因此登上龙头山,成功走出此方天地。”
宋集薪问道:“那这些人是不是都出人头地了?在咱们大骊或是东宝瓶洲成了人上人?”
宋长镜笑道:“有两个在大骊混得不错,相隔不过三十年,一文一武,被后世誉为大骊双璧,文的那个,死后谥文正,武的那个,则给子孙赢得了世袭上柱国的不小祖荫,虽说本王对两人的子孙观感极差,但是两家跟大骊的香火情,本王捏着鼻子也得认,毕竟当年要不是他们联手力挽狂澜,大骊宋氏熬不过那次难关。”
宋集薪感受着山顶的清风吹拂,有一种羽化飞升之感,问道:“那其他人?”
宋长镜轻轻呼出一口气,愈发神清气爽,压下体内蠢蠢欲动的气海升腾,如同用一只手强行按下一轮冉冉升起的大日,宋长镜此刻无比确定,自己只要踏出那道大门,就会立即跻身第十境,被誉为武道止境的第十境!
上五境之下所有练气士,对阵一位登顶武道的止境大宗师,几乎毫无胜算,只有被碾压轰杀的结果。
宋长镜平缓了一下心境,给了少年一个不太温馨的真相:“死绝了。
本王就曾亲手宰掉一个,当时本王还只是七境武夫,那人还是一位相对棘手的剑修,而且人生正值巅峰,那次本王与他相互追杀,辗转了七八百里路,最后在大骊南部边境一个叫白狐关的小地方,终于被本王追上,打烂他所有傍身法器和本命飞剑之后,本王拧断了他的脖子。
没办法,不肯为大骊所用,就只有这个下场。
宋家一向厚待练气士不假,可前提是这些练气士,必须要为宋家卖命,哪怕只是做做样子。”
那一次捉对厮杀的后半程,宋长镜进入第八境。
宋集薪对这位藩王叔叔的传奇经历,并不感兴趣,只是好奇问道:“是其它王朝出了更高的价格?才使得他们不惜叛离大骊?”
宋长镜笑道:“那名剑修之前,大多是如此。
大骊地处偏远,民风彪悍,本就是崇武之国,武道天才辈出,一点也不值钱,倒是文绉绉软趴趴的练气士,凤毛麟角,所以每出世几个,历任大骊皇帝都恨不得当菩萨供奉起来,当今天子,嗯,也就是那位皇兄,当然也不例外,有次那名剑修入宫觐见皇兄,负剑而行,鼻孔朝天的样子,很欠揍啊,他当时刚好碰运气得到一件趁手的护身宝物,朝野上下,如日中天,所以见到本王之后,连招呼也不打,就是这样。”
宋集薪问道:“然后呢?”
宋长镜用看待白痴一样的眼神,斜瞥一眼自己的侄子,“然后不就死了?”
宋集薪满脸匪夷所思,“叔叔你就因为人家没跟你打招呼,就痛下杀手,斩杀一名足可称之为国之砥柱的大修士?”
宋长镜淡然道:“有些人,你就不能惯着他。”
宋集薪眼神狐疑,似乎想不明白这么一个桀骜不驯、不顾大局的大骊皇族,是怎么活到今天的。
宋长镜笑道:“你可能不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整个东宝瓶洲,只有一个王朝的练气士,无论什么出身什么靠山,都必须为皇帝去往边境沙场效劳卖命,实打实厮杀三年,若是战功不足,就继续留在边境喝西北风,直到攒够了才能回家享福。”
宋集薪更加疑惑,“叔叔你不是才说大骊最推崇练气士吗?怎么就有这么个规矩了?退一步说,大骊就不怕这些人夭折在沙场?”
宋长镜哈哈笑道:“这条不成文的规矩,是在本王掌握兵权之后订立的。”
宋集薪恍然道:“是那名剑修不愿去沙场,折了你的面子?使得其他练气士上行下效,无形中坏了大骊的军心民心?所以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
宋长镜摇头道:“那名剑修年轻时候投军边境,短短一年就攒够了战功,在大骊口碑相当不错。”
宋集薪恼羞成怒道:“那到底是为何?!
难道是与你争风吃醋,还是犯了宋氏的忌讳,或是暗中通敌叛国?”
宋长镜的答案很简单,“虽说修士和武夫是两条路上的人,前者也确实更加……嗯,用那头绣虎的话说,就是更加金枝玉叶。
武夫第十境就算走到了尽头,但是练气士却还有上五境可以攀爬,两者之差,确实不小,如果拎出两者中最拔尖的一小撮人,上五境练气士,就像站在这里的山顶,本王这样的武道中人,却只能是站在那座披云山的山顶,当然了,武道止境宗师,跟十一、十二境界的修士,也不是没得打,不过说到底,在世俗人眼中,武夫就是打只会打杀杀的大老粗,要矮人家修士一头的,所以那次宫中相见,他虽然没跟本王打招呼,但是故意斜眼瞅我,嘴角翘起,很挑衅啊,本王就想教他做人。”
宋集薪呆若木鸡。
教人做人,那你好歹给人家留一条活路啊,就非要拧断人家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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