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躺在被窝里的清橙在听到浴室门关上的声音时,才微微舒了口气,然后却是怎么睡也睡不着。
窗外的雷声还在继续,时而一道闪电,让人更加难以入睡。
房间的门被推开,墨辰好听的声音伴着雷声响起:
“睡了吗?”
清橙转过头看着穿着睡衣朝她一步一步走来的墨辰,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墨辰已经坐在了床边,满眼柔和的看着他。
“睡不着。”
清橙扁了扁嘴,声音不自觉的带着撒娇的味道。
“那女神这次可要听我唱歌?”
***************
“更想听你再演一次绝冥。”
清橙眼神清亮的看着他,而后往旁边移了移,让了个位置给他,接着道:
“告诉你一个秘密好不好?”
“嗯。”
墨辰半躺下,拥住她靠过来的身子,低低的应了声。
“第一次知道你,是因为你的那首《白衣》,然后我就一个人默默的把你翻唱过的歌全都听了一遍,还上百度搜了你,发现你还配音,我觉得,你配音时的声音和唱歌时的声音是不一样的。
你的歌声是温润和缓,低沉微凉的。
而你的配音,就像让那个人物活过来了,听到你的声音,闭上眼,好像就能看到那个年少孤傲,鲜衣怒马,冠盖满京华的十四爷,风流俊赏,碾碎柔肠......
那时候,我便忍不住想,这是怎样的一个男子,仅是用声音,就让人愿意倾注一生。
所以后来才有了那个只爱白衣的绝冥盟主。
本来《入骨相思》因为以你为原型,我是想写一篇暖一点的文的,可是大概是习惯了虐文吧,于是又虐了他们一把,不过番外我也是给读者留了些念想的。
对了,洛洛跟我说,有影视公司打算签下《入骨相思》,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们签下之后,就会马上着手拍摄,我是真没想到《入骨相思》会比前面几本还更受欢迎,果然还是因为男主的原型是你吗?
啊,怎么办?我觉得你这么帅,都可以去当明星了,如果绝冥是你来演,那我就真的此生无憾了!
其实吧,一开始写小说的时候,是抱着玩一玩的心态,纯粹只是因为爱小说,倒也不能说是天生喜欢写东西,只是觉得有朝一日能写一本属于自己的小说算是一种心愿吧。
后来终于有读者给我留言支持我的时候,我一个人在寝室高兴的跳了起来,然后第一本书从签约,上架到出版,经历过支持与批评,有故意乱批评的,也有真心为你好的,我也会因为那些批评的言语难过,可是难过之后我就会想,是不是真的做得不好?写得不好?
但是吧,那种想到了梗,有灵感就迫切的想要开坑的热忱,那种体验一遍写文的感觉,以及完成一本文的成就感,都是快乐的。
哪怕会被人认为不务正业,会被许多所谓的有学识的人瞧不起,可是我一直记得一句话:时间是最好的写手。
一开始的挫折与所有的灰暗,一开始我也只能算是小透明一个,可是也不知是哪来的信念,倒不怕自己一直透明下去,就怕自己没那个耐心跟随时间去见证自己的成功。
你别看我喜欢写虐心的小说,其实每写一本小说的时候,我都会把自己代入角色里面,然后用自己的构思与文笔去塑造一个个活灵活现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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