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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黑风高,街上没几个人晃悠了。
林沫冉三两下收了摊,扭头瞟了眼灶台边的那把舒适的‘太师椅’,一丝丝失落感从心底冒了出来。
今晚某个大小姐没来,想必是玩儿够了,体验生活也体验的差不多了吧?这是要走了吗?
习惯这种东西真的不好,像毒一样会有瘾,这才一个多月她就有些习惯了身边有这么个朋友陪着了。
叹了口气,把某大小姐坐了一个来月的太师椅推到了摊位的最角落里。
以后啊,你就在这角落里呆着了。
街上的路灯很昏暗,一轮明月高挂天空,伴着繁星点点。
林沫冉调整了一下心情,戴上耳塞,随着音乐轻哼着那首已经老掉牙的红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每当孤独的时候,她就会想起这首红歌,这是爷爷教她唱的第一首歌,也是儿时床畔的催眠曲,以前在A市当祁少奶奶的时候,她很少听这些被人称之为‘老掉牙的歌曲’,偶尔哼两句都会引来佣人们看怪物似的眼神:这都什么时代了,怎么还喜欢这类歌曲?
她倒是没在意过。
但自从那次在卧室里,她正在吼‘翻身农奴把歌唱’被祁尊撞见了,他忍不住握拳顶着唇笑了,笑的那么畅快淋漓,肩膀都在抖。
那是她这辈子从来没有感受过的尴尬和懊恼,她不明白自己怎么会那么在乎祁尊的看法。
从那以后,为了证明自己不土,为了融入他的生活,她开始学化妆,学打扮,学穿高跟鞋,每天打听他的工作行程,如果会回家吃饭,她会把自己打扮的尽量像个祁少奶奶,在梳妆镜前一倒腾就是几个小时。
还记得做的最蠢的一件事,为了融入他的朋友圈子,她学了颜小玉和贺语琦的穿着打扮,她俩买什么款式的衣服,她觉得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就买了。
结果适得其反,祁少奶奶总是跟俩名门闺秀穿一样的,总学她俩的打扮,哎!不但没跟他身边的人拉近关系,反而招来了嫌弃和鄙视,她是傍大款的拜金女。
后来她才明白:原来豪门里,衣服都不可以跟别人穿一样的,他们称之为‘撞衫’,她简直是蠢哭了。
现在想起来,她不得不承认,女人一旦喜欢上一个人后,真的会把智商拉低。
她租住的房子离摊位很近,一首歌都还没唱完就到了,准备掏钥匙的手一僵。
门缝里有灯光。
出摊的时候天还没黑没开灯,怎么灯是亮的?
颜小玉在这边买了房子,还请了保姆伺候着,只在她这租房来过一次,所以没有钥匙进门!
这么一想,鸡皮疙瘩忽然冒了出来。
难道是进小偷了?这一个多月挣的那点现金可都塞在床垫子下面!
不对,哪有小偷敢明目张胆的开着灯行窃的?
但是也不排除人家看你孤身一人,就敢这么干呢!
偷完走了吗?还是——
林沫冉强行冷静下来,斟酌着要不要报警,把耳朵贴在门板上听里面的动静。
房子的隔音效果很差,睡卧室里上下楼的走动声都能听的一清二楚,刚才她还是哼着歌上的楼!
这一听,里面果然有动静!而且动静不小!
像是撞到了桌子,啪的一声有东西从桌子上滚下地摔碎了,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是玻璃杯报废了,紧接着门把手从里面拧动的声音·····
林沫冉只觉得蹭的一下全身汗毛都竖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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