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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风遇仰头狂笑,诡异容颜即便是在他五官变化时也僵硬不已,仿佛是在脸上那薄薄的一层皮肤下面注入了什么东西,能令他肌肤保持的如此紧绷却又僵硬。
但他要的就只是现在的自己!
活在十多年的自己!
活在他此生最爱的又得不到的那个女人还在时的自己。
庞家那么多人,只有她不会虚与委蛇,不会拜高踩低,更加不会对他冷嘲热讽。
她所给与他的一切他都铭记在心,唯有不惜一切的让自己的容颜还保留在十多年前的样子,他才能在最阴暗无边的暗处支撑下去。
谁说他无情?
谁说他不配去爱?
他也爱过,也为了爱人的逝去苦苦挣扎痛苦不已过!
可整个庞侯府的人,有谁在意过他的感受?有谁愿意相信他的一片真心?
统统没有!
所以他们都该死!
该死一千次一万次!
唯独她要好好活着——
可她竟是为了庞云翔不顾一切的殉情了。
她这个笨女人,为何就不能好好地留在他身边,等到这一天陪在他身旁君临天下呢?!
为什么?
“你看到了吗?这一天——属于我的这一天——”
“我相信你在泉下有知一定会看到的!
我也知道你肯定后悔了,后悔当日那么草率的殉情,你现在一定在想,当初留在我身边才是正确的选择,是不是?”
他知道,她一定是后悔了——
——
京都,丞相府
林冬曜率领一众隐卫拼搏厮杀,却渐渐被一身是血表情麻木的“尸兵”
逼到了后院。
“主子!
他们好像不知道疼!
身中多刀也能作战如初!
他们到底是不是人?!”
苍爵负了伤,一手捂着受伤的胳膊,另一只手还紧紧握着手中长剑。
“他们不但不怕疼,见了血就眼冒绿光,扑上去一口就咬断了羽林卫的脖子,原本只是受了剑伤的羽林卫很多都是被他们咬断脖子流血过多而死的。”
飞鹰也没见过如此不知道疼还喝人血吃人肉的队伍。
早些时候他们的魔鬼训练也顶多是生吃牛肉蚯蚓之类,怎么这些如丧尸一样的队伍见了人就跟几天没吃过东西似的。
林冬曜早已换下身上明黄龙袍,一身黑衣尽染尸兵身上的血液,手中长剑上的血液已经干涸,凝结成乌黑一片。
“你们没闻到他们的血液里面有草药的味道吗?一个人至少要经过三至五年每日三餐草药的浸泡或是内服才能令血液之中都有草药味道,所以他们不是普通的隐卫或是杀手,而是庞风遇训练多年的一支丧尸队伍。”
林冬曜如此说,飞鹰和苍爵顿时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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