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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孩子很好,很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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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望着林清风的眼神充满了欣赏,当然也变得慈祥了些,竟一连说了三个“好”
字,“蔷薇家族,甚至塔楼一族的辉煌都已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
难得你小小年纪竟还知道这些往事。
你说的不错,我便是蔷薇一族的法师。
很多年以前,敌人们因为我的雷术运用的不错便送给我一个外号,叫‘雷尊’,我的真名叫雷傲。”
“雷尊,雷傲。”
林清风反复念叨着这个名字,忽然脑中灵光一闪,骇然道:“您就是三百年前在末日山之役中以一己之力连杀七名沼泽族灵斗士的雷尊**师雷傲?”
老人点了点头,目中的欣赏之意更盛。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不论是凡人还是**师,当他们韶华逝去时,总喜欢自己的事迹被人记得。
易风一听对方竟然有可能是个活了几百岁的老怪物,当下心头剧震,脑中思绪飞快疾转,以图在短时间内找到一个适当的对应策略。
当然他面上并不表现出来,而是装作不以为意道:“那七个灵斗士很厉害么?比起那半神敖旷来如何?”
林清风叹息道:“那敖旷虽然厉害,可比起那七名灵斗士来,简直就像是一个还没学会走路的小娃娃。
你应该知道沼泽族吧!”
易风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问,当下皱眉道:“知道,我们还在狼嘴谷外击毙过一头狼怪,怎么了?”
林清风点了点头,继续说道:“沼泽族是这个大陆上最擅长徒手格斗的种族,而他们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个种族在很多年以前就拥有二十八套星宿灵甲。
这二十八套星宿灵甲的来历我不清楚,但是我知道能有资格穿上这套铠甲的人都是沼泽族中最勇猛的斗士。
他们每一个人都能轻易消灭一支上万人的人类军队。
当他们全力以赴的时候,就连骑士族最厉害的天使长们都不禁为之色变。
你说他们厉害么?”
易风用惊诧的眼神回答了他的提问。
林清风又道:“眼前这位老人能连杀七名这么厉害的灵斗士,那他是不是更厉害?”
易风猛的一瞥眼前的老人,暗忖如果林清风没有说错的话,那自己当真只有束手待毙的份了。
那老人似是满眼关切地望着林清风的伤势,说道:“所以,我刚才那一招‘雷鸣爆弹’并不算重,对吗?”
林清风点头苦笑道:“何止不算重,简直太轻了,轻得就像你用鸡毛掸子轻轻地掸了我一下而已。”
他这话并没有夸张,也没有说错。
“雷鸣爆弹”
是雷尊最为擅长的魔法,也是他生平所会的群体攻击技能中较强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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