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血奴,血族的奴隶,惧怕阳光,阳光可以让他们灰飞烟灭,而且不能永生,只有几百年的寿命,跟人类相比就是皮肤变白了,多长四颗尖牙,参考没有得到艾德曼金属的金刚狼。
血族仆人,可进行简单的兽化,可以长出胳膊和腿部连接在一起的蝠翼,实力更强,可以短距离的飞行。
参考范海辛里德古拉的新娘。
平民血族,独立长出蝠翼,拥有真正的永生。
血族男爵,实力更强,还可以变蝙蝠,操控蝙蝠,和精神蛊惑,随意制造血奴,制造吸血鬼仆人有一定数量限制,拥有一个初拥,只能是平民吸血鬼。
血族子爵,比吸血鬼男爵更强的实力,并且会控制乌鸦和猫头鹰,狐狸和豺狼,血族仆人数量限制提高,可以制造少数的平民吸血鬼,一个初拥只能是男爵。
血族伯爵,血族侯爵,能力以此类推,逐渐变强,多谢小法术小能力。
到了血族公爵,对它有致命伤害的物品伤害性消失,阳光已经无法杀死它,只能对它造些轻微伤害,不害怕火焰,但是还害怕圣光。
血族亲王,无视阳光,没有弱点,还是害怕圣光。
血族帝王,对圣光有强大的免疫力,极难被杀死。
血族始祖,半神级,可以开发出自己一脉的血族分支。
血族真祖,伪神,媲美神灵的存在。
血神,成神了,牛逼了,成为一个萌新小魔神,下等黑暗生物的神。
其他种族跟血族境界划分差不多,只不过没那么明确。
他这地下室里大多数都是血族男爵级别以下的怪物,高的根本就没有,可能是那个怪物猎人实力不够。
就算是男爵级别的也就那几个,大多数都是平民级和仆人级。
回到厨房,开始做饭,在血液里兑了点水,兑了点油,放点葱花,香菜,撒了点盐和酱油。
搅拌一下,放到锅里蒸。
那块大腿肉煎了个七分熟的狼排,剩下的不知道做啥,就搅碎了做了三根香肠。
做完之后,克劳斯自己端到了书房,他可不敢让那些骷髅来,笨手笨脚的还得给他卖咯。
一想起骷髅,他就一阵生气,那个该死的黑暗巫师还说是精英级骷髅,一个要了他20金币。
不过卖相确实挺好,一个个雪白雪白的,比外边幽灵森林里当守卫的僵尸们卖相好看多了,还不臭。
吃完饭,将餐具送往厨房,他回到书房的桌子上,开始看起自己领地的规划图。
他这里现在很安全,绝对不会有怪物猎人或者正义爆棚的英雄们来讨伐他。
因为他卖了好几件祖传的高级宝物,从教廷还有猎人协会和王室那里买了1000年的和平豁免权。
其实他变成血族,闹得沸沸扬扬,周围人都知道你以为他的这座城堡是谁搭的。
迷雾山脉之前可没有城堡,这可是他花了大价钱请最好的施工队在一个月之内建起来的。
周围所有人都知道,有个得了绝症,快要死了的的贵族老爷,变成不死族得了永生,在迷雾山脉里盖了个城堡,安稳度日。
其实主要的原因是这个世界的人对黑暗生物并不太敌视。
因为这片大陆上并不是人类一族一家独大,矮人、精灵、兽人,上边有鸟人,下边有魔鬼,地里还有黑暗精灵,海里还有各种海族。
还有好多其他种族,和强大的巨龙。
传说归来,烽火三千界,神来之笔挥洒纸上渲染出千年的神话,两魔一帝一剑仙,鬼隐之峰四传奇,奇门八绝三神偷,天地浮游五宗师,觉醒的魔魂,降世的黑鸦,魔化的云纹,开屏的万世杀伐道,鲜血拉开乱世的序章,而东方不朽之都一名青衫少年携雪寂,负酒狂歌,为这天地再谱一篇狂刀决分享书籍狂刀决作者凌无声...
刚被老总辞退的机械原理学毕业的李锦被汽车撞死,却误打误撞穿越回了古代。因祸得福,开始无耻剽窃古代诗人明家的作品,在古代混的风生水起,身边携美无数...
地球成了游戏世界,而江哲则成了这个世界后面的狗策划!为了提升权限,拯救世界,江哲拜师企鹅某易,苦修坑钱大法。江哲的原则是氪金能变强。但是,你以为氪金了就是爸爸?不,氪金了才有资格叫我爸爸!...
要说黑色骑士团什么最多?毫无疑问的是杂兵。不要看不起杂兵,一个伟人的背后可是有无数杂兵的。杂兵其实也是很有前途的,尤其是在黑色骑土团里。身为隐藏在革命队伍中的投机分子卢森保定下决心要当就当最强的杂兵。由于人数上限问题,分成了两个群了,但是多少有些不方便。感谢木頭脑袋同学提供了一个大群,书友群群号变更为66459389,没转移的同学开始转...
游戏大神辛夷惨遭男友劈腿后,竟然穿越了面对柔弱的小白花母亲破洞漏风的房子,带着游戏面板穿越而来的辛夷决定炼丹升级两不误,赚钱发家又致富将丹师当自强的道路一走到底!不过后面跟着的某男,能不能不要再卖萌了!...
母亲病重,女友又将成为他人妻,苦逼的我该怎么办?得到了超级系统,我可以升级了。各种流弊能力物品,各式花样美女,我要策马奔腾。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