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鑫云连忙下床拿空调遥控器把空调调高了一些,然后才上床继续看起来了。
看到第四章时,主角胡八一终于出来了,但是却让李鑫云眉头一皱,因为他发现这小说竟然是用第一人称“我”
写的,写小说最忌讳就是用第一人称写了,反正李鑫云这么多年看了这么多小说还是第一次碰到,让他感觉一阵别扭,极为的不习惯。
但这还是让李鑫云坚持看了下去,因为这本书的一切都让他感到格外不同,仿佛给他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很快,他就明白了为什么作者会选择用第一人称来写本书了,因为第一人称“我”
给人的代入感是真的强,让人身临其境,阴森之感不断传来。
凌晨两点多。
李鑫云终于把更新的全部看完了,让他一阵怅然若失之感,就好像吃到了世界上一种绝味美食,刚开始吃两口,却发现已经没了,这种感觉太让人难受了。
回过头来的李鑫云开始翻到第一章,了解一下作者信息,看是哪路大神,顺便看看这大神以前的作品来止渴,先前只注意看小说简介了,完全没看到作者信息。
“观南,这个名字……”
李鑫云不懂这个名字,但只感觉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味。
这个名字是夏阳取于《金刚经》中的一句话中“我观南阎浮提众生”
的两个字,当初看《金刚经》时刚看到这句话,夏阳就很喜欢,所以取网名时,他就想起来这两个字,就用来做笔名。
李鑫云继续看,发现这本书竟然是两天前上架的,两天就已经有了七万多字?李鑫云有些惊讶,这不可能吧,七万多,两天?那不是说平均每天要更新三万多、接近四万字数。
“不可能,不可能的,应该是存稿,到后面更新量应该就会降下来,正常人类怎么可能这么恐怖。”
李鑫云在心中安慰自己道。
因为一本小说你不可能只追求数量,还得保证内容质量,如果单纯就以数量来说,一天三万多虽然是多,但对于有些作者来说,也不是完不成,但关键是写小说还得想剧情,剧情还得用文字表达出来,有时候,还得想怎么塑造人物,这些都耗时耗力,速度根本就提不上来。
有时候,有些作者一天更新六千、八千字那已经叫爆更了,所以这也能够理解李鑫云看到夏阳一天平均三万多是为什么如此的震惊了。
“新人?没有其他作品,新人现在都如此猛了吗?那文学功底,看着不太像新手啊,别是哪位大神开的小号吧?”
李鑫云查找了一下这个叫观南的作者,发现竟然好像是一位新人,又吃了一惊。
李鑫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已经快三点钟了,再不睡就真的不行了,明天上午可还有课,会影响上课状态了,毕竟这里可是京大,学校里高手如云,专业课程内容也很高深,可不像他高中时期,就算上课不听讲,下课随便翻翻,都能考第一的时候了。
他在这里也需要努一下力,才能不被别人甩开。
就在李鑫云脑子里胡思乱想的时候,他突然又想到了什么,拿起手机,打开聊天软件,将《鬼吹灯》分享到了他加入的一个书友群,里面有三千多人,平时大家找不到什么书看时,大家会在群里求推荐好看的书,有时候遇到好看的书时,也会主动分享到群里。
前世的足球天才,穿越到一个足球废材上,于是一个跨越时代的巨星就此诞生交流群已经建立335333906,欢迎各位加入...
她,前世亲眼见证男友背叛,遭遇车祸而死,一朝重生,由平民女子变身富家千金。 未婚夫陆少辛,豪门子弟,帅气多金,却对她始终冰冷厌恶至极。 父辈定下的婚约,爸爸的过早离逝原本就注定了这场婚姻的不公平。当历经千帆的他们,终于鼓起勇气在这场婚约里相爱。岂料,她死亡的真相却在毫无预兆下被揭晓,证据面前,丈夫是幕后主使,她又该如何爱下去? 片段一 男人一脚踏进门,就被女人纤细的藕臂勾住脖颈,嗲嗲的声音由耳畔响起亲爱的,你回来了。 说完,还主动啄了下他的唇, 男人挑眉,视线越过她的头顶,看向客厅里坐着的众位长辈,低声问怎么回事? 她唇落在他的薄唇,吐出三个字利用你。 他唇色带笑,眉眼含春,说那你应该利用的更彻底一点。 下一刻,她的后脑被大掌扣住的同时,唇也被狠狠攫住,直到嘴里塞满属于他的味道 片段二 女人将签好的离婚协议书推到他的面前,只有...
从一颗星球的生命诞生之初起跑,将会见证无数文明的兴亡衰落,物种的诞生与灭亡,在数不尽的天灾地变之下,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只有不停的改变自身,在逆境之中不停进化,才能成就完美的胜利。故事,将从一个小小的细胞开始重奏普一群494981693千人群重奏普二群702899130重奏VIP群69541...
那一年,倾慕仙道的白蛇还在青城山下修炼,浑然不知自己尚有尘缘未了。那一年,草原上的一代天骄尚在襁褓,懵懂不觉自己已成为死神的猎物。那一年,尽忠报国的英灵沉...
她是被弃庶女,奉命选婿。身份低微,胆子奇大,杀敌放火抢夺敌方老弱病残不在话下,世人皆叹不怕死的悍妇。他是性子长歪的贤王府病世子,一条腿跨进了棺材,却对骗她回来生娃娃的志向乐此不疲。温室长大的小绵羊为她受伤为她死骚美男不爱美人爱结拜堂妹谋她圣旨,外小姐约她打架,还有个不时想抱大腿的小包子打打酱油卖卖萌,再来个傲娇哥哥打下手,生活不要太丰富。贺兰音淡定待之,没事吹吹笛子陶冶情操。笛音悦耳,乐声远非轻松愉快,而是杀伐果决,所过之地,凡阻挡者,是神弑神,是佛灭佛。且看她如何风轻云淡,以庶为贵。本文1V1,非小白文,男女主不虐。画风随时走偏,慎点。...
想我魔道行事,向来都是逆天唯我,逍遥自在,所过之处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一路腥风血雨!只要杀杀人,喝喝血,就能够把魔功练了,证道大逍遥大长生,这是何等的快活?师师父,不喝血,改改喝蕃茄汁行不??纳尼??!嗯,总的来说,这是一个十世善人穿越到异世界,继续拼命争做好人好事的励志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