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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大家升起篝火,听着下面哗哗的河水声。
张歌奇跃跃欲试地想脱了衣服下去摸点鱼,我劝阻道:“算了吧,那鱼也就比蝌蚪大一点,你光个腚下河要小心。”
张歌奇笑了:“没想到林大夫一本正经的,居然也会开车。”
我苦笑:“谁和你开车了,每年都有人下河,血吸虫钻进身体里,这都是血淋淋的医案。”
霍大叔说:“两只兔子再配上点野菜,加上干粮,够吃了,不用摸鱼了。”
霍志华大叔麻溜地将兔子剥皮去除内脏,用随身携带的烧酒略作处理,在身上砍开几刀,然后用树枝叉起来烤,另外三个小伙儿不停地去森林里面捡柴火,平时在电视上看主人公在野外烤个野味轻松惬意、手到擒来,实际上想烤熟两只兔子的柴火需求量非常大,中途我也替换了一下霍大叔,让他去歇一会。
随着夜色降临,一片紫蓝色的夜幕笼罩在头顶,上面点缀着几颗星,山林随风摇曳,不时发出像海啸般的沙沙响,耳边又有溪水淙淙不绝于耳,这意境倒是十分壮丽。
张歌奇饿得不行,我先给他撕下两条五分熟的无盐兔腿,他就着大饼吃起来,竖起大拇指称赞:“太香了,烧烤真是刻在人类基因里的美味呀!”
“救命!”
突然林中传来几个小伙子的叫声,张歌奇像装了弹簧一样跳起来,抓起斩龙刀就跑过去,霍志华大叔也抄上开山刀,手中的烤兔我索性撂在地上,抓起弓箭跑过去察看情况。
黑暗中只见去捡柴火的三人摇摇晃晃地走过来,两个人扶着中间的那个,中间的似乎受了伤。
他们吃力地跑到我们面前,终于撑不住摔倒,霍达喘着粗气说:“有……有野兽,把霍春的腿给弄伤了。”
另一个叫霍羽的小伙说:“幸亏跑得快,不然我们都得遭殃。”
“野兽?”
张歌奇两眼一亮,“老子去会会!”
说罢,他直接冲进黑漆漆的林子,我喊都喊不住,只能随他去了。
我看了一下霍春的腿,伤势有点重,而且根本不像是野兽弄的,倒像是被子弹给穿透了,小腿被射了个对穿,流出黑色的血来,整个裤子都湮湿了。
我安抚了他几句,然后借过大叔的开山刀把他的裤腿划开,用裤脚的绑绳把他的腿紧紧系住,限制住血流。
我说:“我养了一只小妖怪,就是一瓶活的金创药,你们甭怕。”
说着我放出青囊蛛,这几人惊讶得瞪大了眼睛,我心想反正荒郊野外的,让小东西出来透透气吧。
青囊蛛落在伤腿上,凭本能自己开始分泌蛛丝,并用爪子抹匀,霍春倒吸一口凉气,说:“凉咝咝的,好像薄荷一样,还挺舒服。”
我说:“伤口的灼烧感其实是细菌造成的,这蛛丝能消毒,所以就会感到凉。
没事,没有伤到筋骨,不会有大碍的。
对了,攻击你们的是什么野兽?”
“嗯……像……像只鸟。”
“鸟?”
“它的脑袋突的一下伸过来,把我腿扎了一下,速度特别快!”
霍达比划着说:“大概有小猪那么大,我正准备放枪,霍羽撞我一下,枪也掉在那附近,情况太危急了,没法捡。”
我心想这是什么神奇的物种,从来没听说过呀……
我望了望林子里面,张歌奇的身影已经看不见了,我说:“我去瞅瞅吧,你们先把伤员搀扶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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