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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眼识英雄啊,金士绅有点感动了,这些天他到处要钱被否决了许多次,今天难得有个欣赏他的人出现,主动要给他钱。
但要是因为感动就点头同意,金士绅也做不了这么成功的商人了,他还是想拒绝:“姑娘……”
明珠打断他:“为了建这商圈,打点各路官员很麻烦吧。”
金士绅愣了愣,的确如此,光买下京郊那块地便费了他不少功夫到处打点,但他本以为眼前的女孩儿是经过长辈授意来跟自己谈生意的,却没想到这女孩年纪轻轻,却这般聪敏,连这点也能想得到。
他也立刻意识到,她说这话不会是无的放矢:“姑娘,难道你有主意?”
明珠看向春蝉,后者立刻会意,拿出一块牌子。
金士绅不解其意,伸着脖子去看那牌子,只见上面用篆体刻着“长乐”
二字。
“长乐……长乐?”
金士绅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长乐郡主?您是盛王府的长乐郡主?!”
明珠颔首。
“郡主,请恕在下失礼。”
金士绅立刻行礼,满头冷汗,他本以为这女孩儿是京中哪个商户的千金,却万万没想到她来头这么大。
堂堂郡主怎么会对自己这个还没开始动工的计划感兴趣?他陷入了疑惑。
但没来得及疑惑多久,他立刻想到更重要的问题,郡主!
有了郡主和她身后盛王府的名头,工部那些官员定然不会再为难他,会给他的工程一路放行。
其实在他的计划中,如果这个商圈将来真能做大,也必然要找一个达官显贵做靠山的。
否则,那么大的生意,那么大的利润,招来的苍蝇绝不会少,眼红的同行、想分一杯羹的官员……没有一个强势的靠山简直寸步难行。
此时,有了长乐郡主,这两个难题都迎刃而解,开工过程中能轻松许多,将来做大后他也不必再去找什么靠山,盛王府的名头已经非常足够。
况且,将来若要找靠山,他必然要拿出大量利益的,相比之下,眼前的三成倒也可以接受,何况,这个“三成”
还自带了前期投资。
金士绅再不犹豫:“好,三成就三成,在下这就去拟合同。”
“金老板够痛快,”
明珠微笑,“合同拟好后,派人送往盛王府即可。”
说着,便起身打算告辞,金士绅叫住她:“郡主,这银票?”
“这银票就留在这里好了,本来就是给金老板的投资嘛。”
明珠带着春蝉潇洒离开,留下金士绅看着桌面上的银票发愣,他还从未遇到过合同没签就先给钱的情况,而且数目还这么大,这位郡主还真是洒脱。
但转念又一想,郡主委实没什么可担心的,他的确没有胆大到敢吞盛王府银子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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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明珠刚刚用过早膳,紫韵便来禀告明珠,说金府来人了。
明珠暗叹,不愧是以后的大楚第一巨贾,深谙时间就是金钱之理,动作就是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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