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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章入骨
“什么,两个月莲儿就进入练体四重?”
一位慈眉善目瘦长脸,一脸威严大气的老者吃惊地问道。
这位老者,和赵山月长得极为相似,不过赵山月有一股出尘的飘逸之气,而这位老者有一股霸天下的威严之色,这就是赵山月的大哥,赵山日——赵家的家主。
无怪乎,他会吃惊。
像步经三年达到练体四重的巅峰,在家族中就是年轻一代的佼佼者,被称为魔山镇第一天才的钱月华,也用了两年才达到练体四重入骨。
现在有人说莲儿两个月达到练体四重,不是这人胡说八道,就是这人没搞清楚实际情况,真是这样子,那么,莲儿就是一个妖孽一般的人物。
如果这事情是真的,那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赵家从现在开始,出现了第一位有可能突破神通十重的人物。
一个家族只要出现一位神通十重的人物,不要说在这小小的魔山镇,就是在整个赵国,都是被尊为一流势力。
魔山镇一个小小的二流势力,和赵国一流势力之间天壤之别的巨大差距,是很难让赵山日这样的家主,产生幻想的。
人们会嫉妒羡慕发誓要追上自己的同学朋友同事,却无法对英国皇族、美国比尔盖茨,产生这些情绪,他们之间的差距太远。
现在,忽然听到自己派去保护自己兄弟孙女的长老汇报,莲儿居然在两个月突破了练体四重,就像一名乞丐突然知道了一条可以让他一跃成为百万富翁的消息一样,令人难以置信。
“千真万确,并且,赵老——您二弟,还收养了一个小男孩儿,叫做李云,两个月就达到了练体三重。”
“是吗?”
赵山日眉开眼笑的问道。
无论谁听到这样振奋人心的信息,都会高兴的抑制不住,赵山日这样子喜怒不形于色的人,也掩饰不住自己内心的喜悦,“看来比着莲儿还是差那么一点点。”
“家主,我倒是不这么看?”
那人晃了晃自己手中的茶杯,笑着说。
“嗯?”
赵山日惊奇地看着这位长老。
“李云这孩子平时就是背上一块千斤巨石,在山道上奔跑四五里地,来锻炼自己的肌肉爆发力。
莲儿和他比力气、比速度,比身体坚忍度,比柔软度,逊色一筹。”
扑踏踏,赵山月手中的茶碗,一下子没拿好,掉到了茶桌上:“什么,练体四重比着练体三重无论比什么,都要逊色一筹,这怎么可能?”
“哼!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糊弄我,练体四重几乎上是练体三重力量的一倍有余,怎么可能,输给练体三重的人?莫非以为我老糊涂了。”
哈哈哈——长老岳枫,哈哈大笑:“家主,我名为客卿,实际上你我乃是生死之交的兄弟,这事情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我如何会糊弄你。
两天以前,大长老带着步经前去给莲儿求亲,结果,步经不但败给了李云,他们还输给李云和二家主二百枚玄黄丹。”
赵山日再也掩藏不住,自己的好奇,伸来脖子问道:“兄弟,你说说,步经是怎么输给李云的。”
听了岳枫说完,赵山日捋着自己的胡须:“李云这孩子,有实力有智谋有勇气有策略有胆量有谨慎,实在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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