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酒香得勾人,酒液碧绿透亮,喝起来格外醇厚。
可他刚喝下半壶,心里突然冒出个歪念头——想去当小偷。
他翻墙进了村里有钱人家,那么高的墙,他轻轻一跃就过去了,跟长了翅膀似的,顺利偷回貂皮大衣和金鼎,放在床头倒头就睡。
天亮后拿给妻子看,妻子吓得不轻,问他怎么回事,他却得意洋洋地炫耀。
妻子大惊失色:“你一向正直,怎么突然干起这种事?”
他却不当回事,还夸狐妖“够意思”
。
妻子一下子反应过来:“肯定是酒里有狐妖下的毒!”
赶紧把朱砂研成粉末溶在酒里,让他喝下去。
不一会儿,姬生突然回过神,惊叫:“我怎么会去当小偷!”
得知真相后,又懊恼又羞愧。
正巧被盗的富户正在四处嚷嚷抓贼,闹得全村沸沸扬扬。
姬生一整天吃不下饭,妻子想出个主意,趁着夜色把赃物偷偷送回去,这事才算平息。
后来姬生在岁考中拿了第一名,又在科举考试里表现出色。
发榜那天,官府大堂的房梁上贴着字条:“姬某做贼,偷了某家的裘衣和金鼎,凭什么还能中举?”
房梁太高根本够不着,主考官起了疑心,拿着字条质问姬生。
他一下子明白过来:“肯定是狐妖干的好事!”
于是把前因后果一五一十说了出来,没想到主考官不仅没怪罪,反而对他更加赏识。
姬生想来想去,觉得自己从没对不起狐妖,却总被它坑害,这大概就是“小人最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
。
写《聊斋》的蒲松龄感叹:“姬生想把狐妖引入正道,反倒被它迷惑。
狐妖或许没想真使坏,可能就是想捉弄人。
可要是没有向善的本性,再加上贤妻相助,换个人说不定真就成了小偷!”
吴木欣讲过这么件事:康熙甲戌年,有个举人在浙江当官,清点囚犯时,发现小偷脸上的刺字写法不规范,就下令刮掉重刺。
小偷随口念了首打油诗:“手把菱花仔细看,淋漓鲜血旧痕斑。
早知面上重为苦,窃物先防识字官。”
狱卒笑他是小偷,他又说:“年轻时一心读书求功名,就因为家里穷耽误了一辈子。
本想弄点钱做生意,再进京博取功名。”
这么看来,秀才当小偷,说不定也是为了有机会当官?狐妖给了姬生飞黄腾达的机会,他却后悔被连累,这想法也太迂腐了!
是神女再世,还是异世巧合?某玥才不管这么多,娶个王爷,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扮得了高冷,卖得了萌,唯一的缺点就是王爷太霸道!某王你还欠本王一样东西某玥(转头,装无辜)什么?某王(邪笑靠近)本王的洞房花烛夜鹿鹿新书已经开坑,欢迎大家爬坑逆世宠妃妖王专属甜点小叶子正等着大家翻牌子...
二十二世纪的少校军医,一朝穿越成了大昭国的将军府的绝色废物小姐夜凰。废材?开什么国际玩笑!一箭取首级,一刀扫千军,一针救万人。从此,废材逆袭,素手揽风云,袖手弄乾坤。不想,却被一腹黑男人缠上。他,冷面战神,帝王之子,阴煞嗜血,邪妄冷酷,视女人为无物,却因一次救命之恩,而对她情有独钟。从此,她睡觉,他暖床她杀人,他...
他是北境狼军的首领!叱咤世界的杀神!十五年前,遭大伯陷害,家破人亡,幸得沈家搭救十五年后,战神归来!快意恩仇!沈家的活命之恩,我愿以一生偿还!林家的破家之恨,提刀纵马灭你满门!...
一朝穿越,她变成了猫?还是只脸大腿短矮胖的英短?讲点道理,逆天的系统金手指也弥补不了她内心受到的暴击!哦,想变人就要帮那个生母早逝帝王厌弃,被所有人当做弃子的男人登基?可他除了撸猫还会什么?!皇帝朕还会撩你!...
他叫墨以琛,是S市神话一样的存在,俊美如神祗,优雅似仙人,傲娇冷然的外表下,暗藏一颗渴望爱情的心。 一遇林清浅,他订了终身,只可惜,这个女人对一个‘鼠...
(新书憋宝人已经上传)三十年前,一支神秘的勘探队在大兴安岭深处全军覆灭,只有谷爷爬回来,背上刻满了地图,手掌上刻着三十年后三十年后,谷爷的外孙小七,在北京过着皮货店掌柜的悠闲生活,突然间得知一位猎人死在大兴安岭林子里,临死前扒开桦树皮,咬断手指在树干上血书小七的名字为查明真相,东家组队上山,却发现另有两支队伍也在暗暗行动。经历种种后,他们被莫名的力量引到阴山狼城。这座神秘的城池,不仅没有城门,里面还遍布着巨大的人骨坑,狼窟,巨大的狼形石雕,半空中悬挂着手腕粗的铁链子,风干的肉干。一个足以颠覆想象的宿命轮回抹平了时间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