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个女人一种味道。
哪怕是一个长相一般的女人,只要她身材可以,身高可以,白一点,五官端正,稍加装饰,再矜持一点,绝对可以性感撩人的。
徐红有一米六五的身高了,在女生当中她的腿算是长的。
即便是穿着平底运动鞋,那两条大腿还是让陈楚下面梆硬绑的。
加上有种狂野味儿,说话大胆直白,除了干和糙就是玩这些词儿,很少有女生的那种扭捏和矜持,这让陈楚感觉很过瘾。
心想这要是在荒郊野外把这骚丫头按倒,那样啪啪啪的干一顿得爽死了。
这丫头说话都这么猛,那叫起来不得更刺激啊。
陈楚这一路走的也有些撇着脚,下面大棍子被他悄悄的压低,伸到裤腿子里了。
陈楚走几步就伸手摸摸徐红白净的大脖子。
徐红也不躲,让他摸着捏着。
有时候陈楚还捏捏她的白白的下巴,抓抓她的脸蛋儿。
不知不觉两人已经走出了挺远,来到昨天的井坑边上。
陈楚不禁有些傻眼了。
只见这井坑地势较低,也是废井坑了,四周像是碟子似的,雨水都往这里灌了,此时里面已经有一米多深的水了,还不知道雨停渗进地里去多少了。
这进里面还咋干了?
两人愣了一下。
陈楚说:“去苞米地吧!”
徐红犹豫了一下,还是跟陈楚往一边的苞米地走。
刚到地头,两人脚踩到绿草上,那上面的露水和雨水就把他们两人的裤腿打湿了。
再往里面走两步,苞米叶子上全是雨水,而且鞋踩到地垄沟里,沾了一脚的大泥巴。
黏在脚上死沉死沉的。
刚走两步,徐红就脚踢来踢去的,鞋底上的泥巴也到处乱飞。
陈楚晕了。
想起张老头儿的话,在泥堆里都能干女人,他是做不到这点了。
“走吧,等天放晴了再干吧!”
陈楚说。
“要不……要不去我家干得了,昨天雨下的太大了,我爸妈一早都上地里放水去了,我家现在没人。”
徐红低下头说。
脚尖还踢着脚上的泥巴。
“不用了,还是等天晴了的吧,再说了,你家离这里多远?我还得回去上课呢!”
“你就那么愿意上学啊?”
徐红拉了一下他的胳膊。
“你要是不念书了,咱俩一起去城里打工,然后……然后我过几年就嫁给你,你再学个手艺,不管是木匠还是瓦匠都行……”
陈楚笑了一下。
他现在想的不是这些,他想的更远。
他感觉和徐红不是一类人,不过……徐红的屁股很白,不干还是可惜的。
但可不敢去她家。
“学我得上,我爸给我花学费钱了,不上学那我不是败家子么!
你回去吧,等天放晴了,咱在干。”
是神女再世,还是异世巧合?某玥才不管这么多,娶个王爷,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扮得了高冷,卖得了萌,唯一的缺点就是王爷太霸道!某王你还欠本王一样东西某玥(转头,装无辜)什么?某王(邪笑靠近)本王的洞房花烛夜鹿鹿新书已经开坑,欢迎大家爬坑逆世宠妃妖王专属甜点小叶子正等着大家翻牌子...
二十二世纪的少校军医,一朝穿越成了大昭国的将军府的绝色废物小姐夜凰。废材?开什么国际玩笑!一箭取首级,一刀扫千军,一针救万人。从此,废材逆袭,素手揽风云,袖手弄乾坤。不想,却被一腹黑男人缠上。他,冷面战神,帝王之子,阴煞嗜血,邪妄冷酷,视女人为无物,却因一次救命之恩,而对她情有独钟。从此,她睡觉,他暖床她杀人,他...
他是北境狼军的首领!叱咤世界的杀神!十五年前,遭大伯陷害,家破人亡,幸得沈家搭救十五年后,战神归来!快意恩仇!沈家的活命之恩,我愿以一生偿还!林家的破家之恨,提刀纵马灭你满门!...
一朝穿越,她变成了猫?还是只脸大腿短矮胖的英短?讲点道理,逆天的系统金手指也弥补不了她内心受到的暴击!哦,想变人就要帮那个生母早逝帝王厌弃,被所有人当做弃子的男人登基?可他除了撸猫还会什么?!皇帝朕还会撩你!...
他叫墨以琛,是S市神话一样的存在,俊美如神祗,优雅似仙人,傲娇冷然的外表下,暗藏一颗渴望爱情的心。 一遇林清浅,他订了终身,只可惜,这个女人对一个‘鼠...
(新书憋宝人已经上传)三十年前,一支神秘的勘探队在大兴安岭深处全军覆灭,只有谷爷爬回来,背上刻满了地图,手掌上刻着三十年后三十年后,谷爷的外孙小七,在北京过着皮货店掌柜的悠闲生活,突然间得知一位猎人死在大兴安岭林子里,临死前扒开桦树皮,咬断手指在树干上血书小七的名字为查明真相,东家组队上山,却发现另有两支队伍也在暗暗行动。经历种种后,他们被莫名的力量引到阴山狼城。这座神秘的城池,不仅没有城门,里面还遍布着巨大的人骨坑,狼窟,巨大的狼形石雕,半空中悬挂着手腕粗的铁链子,风干的肉干。一个足以颠覆想象的宿命轮回抹平了时间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