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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最近的一家酒店,钻进各自的房间,倒头睡去,睡了个昏天暗地。
傍晚睡醒后,我们开始吃在尼泊尔的最后一顿晚饭,那姐借用酒店的厨房,用自己带来的调料,给我们做了一顿酸辣粉,虽然那粉是当地的米粉,很多作料也都不全,但却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一碗酸辣粉,吃完以后,连流出的汗,都带着催人泪下的香,不光我这么觉得,李热血也好,王灿也好,也都吃出了目眩神迷的状态。
吃饱后,我们开始为自己庆功,庆祝每个人都全须全尾儿地从暴乱现场冲了过来,我们沿着街道边的小酒馆,开始一家接一家地喝酒,不知不觉间,每个人都喝大了。
记忆模糊前,我只记得李热血开始给男朋友打电话,有时大喊,有时大笑,有时开始说赌气的话,但那边的电话一直都没挂,所以我想,她男朋友,其实还是喜欢她的,喜欢到可以听这么久的醉话。
我还记得王灿搂着拉辛喝交杯酒,边喝边搂着人家说:“兄弟,你跟我一起回中国吧,我给你找漂亮媳妇儿。”
我也记得那姐在姐妹团的怂恿下,开始大声朗诵她少女时代写的诗,坦白说,那些诗确实有些像顺口溜,但我在那姐的霸气笼罩下,只负责用力鼓掌,绝对不敢告诉她真相。
我们的酒越喝越多,我们说话越来越大声,我还记得王灿坐在我面前,问我,你到底为什么叫羽蒙?你骂我的时候,说你名字的意思我不懂。
我干掉一杯酒,告诉他:羽蒙,就是能飞,飞不远的意思,就是要摔得浑身是伤,却没理由抱怨的意思,就是心里揣着一个大梦想,但却不好意思告诉别人,甚至自己都不好意思想起。
后来,我们几乎是被酒吧的老板轰走的,走到寂静的街道上,我们接着放肆地大声唱歌,四处乱跑,拼了命地说着煽情的话,也许在别人眼里,这就是一群游客跑到没人认识的地方,不管不顾地撒酒疯,但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就这么现出原形吧,哪怕只有一小会儿,趁天亮之前。
离开酒吧时,我抬头看了看,这一晚的月亮很圆,月光很亮,把酒吧的招牌映得清晰可见,我才发现,我们随便走进来的这家酒吧,名字叫“OnceUponTime”
———很久以前。
第二天上午,我们都被王灿丧心病狂的凿门声给吵醒了,我从床上爬起来,脑袋像被灌了石膏那么沉,打开门后,王灿活蹦乱跳地说:“快!
赶紧收拾一下,出发了!”
“出发?去哪儿啊?回加德满都的飞机不是下午的么?”
“不是去机场!
我请客,带你们去一个地方。”
王灿神秘地挤挤眼,“主要是圆你一个愿望。”
“我的愿望就是再睡一会儿。”
王灿把我推进房间里:“快点儿洗脸刷牙,我钱都交了,十五分钟后,楼下集合!”
忍着恶心和头疼,我勉强把自己套进了衣服里,临出门前拿手机,发现手机里有一条未读短信,是主编发来的。
“等不了你,先发小陈的稿子了。”
我心里一凉,立刻上网,开始查我们那期杂志的电子版,果然,这期的稿件,是小陈写的,写的是北京新开的一家西班牙餐厅,稿子写得很用力,能显出时髦感的成语和单词,她几乎全都用上了,但我想,看这份专栏的读者,可能看不出我和她之间的区别或是差距,我
必须承认的是,她写得不差,未来甚至会比我好,小陈就像当初的我,刚开始做这份专栏时,那么热情,那么振奋,那么相信自己在做的事儿,就是我手写我心。
主编终于做到了,做到了保护自己的安全感,其实这么久以来,每次催稿的时候,虽然都没什么好脸色看,但她愿意催我,就证明这件事她必须靠我去完成,承认自己需要一个人,我想这会一点点地摧毁她的安全感,现在,她终于安全了。
宿醉未醒,心情郁闷的我下楼,被王灿轰到了一辆敞篷吉普车上,开始一路颠簸地往山上开,我脸色想必很惨,但其他人也好不到哪儿去,李热血一直欲吐不能,大姐团也全都士气低迷,那姐表示她从结婚典礼以后,就没再这么不要命地喝过酒,拉辛一开始倒表现得很正常,只是扶着栏杆沉默地坐着,貌似镇定地目视前方,但过了不久,他突然沉着地对我们说了一句:“对不起。”
然后扭头。
“哇”
的一声,吐了。
这辆车就这么载着我们这群半报废的人,一路冲到了山顶的悬崖边,一下车,悬崖上迎出来几个教练,地上摊满了五颜六色的滑翔伞。
“咱们……这是……要干吗?”
我代表大家问王灿,
王灿指指身后:“滑翔啊!
像小鸟一样飞啊!”
大家看看脚下深不见底的山谷,全体脸色煞白了片刻,那姐率先说:“不行不行,我玩不了这个,小王,谢谢你啊,但我不行,我还拖家带口呢,出点儿事怎么办啊?”
李热血往前走了两步,看看山下,又看看天,从表情来看,我觉得她更想吐了。
王灿盯着我看,我也摇摇头:“我没做好这个准备……其实我有点儿恐高,我也挺怕死的……”
“你怎么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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