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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逸翔的印象中,凤莫离是一个有些呆蒙的人,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她在男人面前不知道该怎样表现自己,于是就喜欢以称兄道弟的方式相处。
但是终究遇上了林逸翔这样有手段的人,也是一件幸事。
一天,凤莫离拿着长生草,看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样用才不会伤到轩辕墨羽,现在清波一也不再,她就是一个妙手医仙了。
但是长生草非常的特别,上面有叶子,这些都不能徒手的将他们摘下来,但是凤莫离并不知道,第一次下手就被刺伤了手指。
林逸翔看到了她的笨拙,一把将人搂在怀里,将手指含在自己的嘴里。
凤莫离整个人都愣住了,红了脸,有点不好意思。
“你这是干什么啊?”
“你受伤了,我帮你医好。”
“那你为什么要含在嘴里呢?”
“因为这里技能消毒又能暖心的地方。”
凤莫离不知道该怎么办,毕竟两个人没见过几面,就这样在他的怀里好吗?
“你想知道这个长生草怎么弄下来吗?”
“想啊。”
凤莫离一看,这是有希望呀,还是要请教一下高人,毕竟这个长生草是生长在魔族的,想必林逸翔能知道一些所以然。
随后就被开出的条件弄得有点晕眩。
“我可以告诉你,但是你要亲我一下,当然,不是脸也不是身体上的任何部位。”
“那是什么地方啊?”
凤莫离傻傻的看着眼前的林逸翔,真心不知道除了脸和身体还有什么地方可以亲。
“哦?你不知道的话,那我就告诉你一下。”
林逸翔猛地俯下身子,禁锢这怀中凤莫离的身子,将她牢牢的锁住。
一种霸道间带着温柔的感觉在不断的灌输在凤莫离的唇上,整个人大脑一片空白,不知道在想什么,只是觉得,这种温柔的感觉很让自己沉醉,真想一直这样沉醉下去。
两人一见倾心,隐藏着对彼此的爱慕,用日常的小事件逐步的渗透着大情感。
家有一子:林逸天。
两情相悦之格桑和凝香。
两个人的此次见面是在兽族的边关,那个时候格桑还是兽族的守将,是在众多守将中最年轻的一个。
起初对夜玲珑有点想法,不过很快就发现了轩辕墨羽和夜玲珑之间的感情便和凝香,外出的时候变成了电灯泡。
在摸爬滚打的训练中,两个人建立起了身后的友谊。
自然回到羽王府之后,为了将这份友谊进一步伸展,格桑主动的像凝香表白,其实凝香觉得格桑傻傻的,是个老实人,适合自己,毕竟自己在现代的时候过惯了打打杀杀的日子,现在在异界大陆竟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平和,也算是一种幸运。
凝香要去打扫屋子,格桑就屁颠屁颠的跟在后面,又是帮忙叠被子,又是帮忙刷碗的,总之,无所不能。
凝香要去练武,他就不离身的跟着,让自己当肉盾叫凝香过来打,要找灵兽的话,就帮着凝香打,总之,不会让凝香受伤。
凝香要去买东西,他就充当着拎包使者,傻傻的在身后拎着一堆东西,有的时候甚至充当衣架,凝香喜欢的衣服全部买回去。
两个人的故事很简单,但是很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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