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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她就戴在了自己的头上,还对着沈春汾询问道:“妈,你看我戴着好看不?”
沈春汾见到自己的闺女,那是喜欢的不得了,逢人就说,她家闺女多么多么的能干,她家的闺女可是十里八村的大学生。
那个年代,女人读大学可是相当不容易的,所以,沈春汾逢人就夸奖,她闺女多么多么厉害,多么多么聪明。
然而,她呢?却让自己的儿子去读大专,明明她的儿子考上了大学,却硬生生的说,家里你姐也读书,哪有钱给你读书,你少上一年,也没关系。
反正,都是大学。
为此,他的儿子就读了军校的大专,好在儿子林炫毕业后,直接留部队了,从一个排长一路飙升,听说现在都升到少校校级别了,职务到了正营长级别。
可是,三年来的津贴,沈予初是一分没见到,听说,林炫是一直往家里寄津贴的。
这会儿,沈予初本就迷迷糊糊的,头重脚轻,却不想被林会猛然一撸,自己的头,扯了一把头发后,让她彻底的清醒过来。
沈予初蹙着柳眉睁开了眼。
……她。
……她这是在哪儿?
……她不是在飞机上吗?
沈予初坐起来之后,冬日里的寒风刺骨般的吹来,让她彻底清醒了。
完了,她穿越了。
她起初还以为,她在看小说,现在想来,她真的穿到了,那本小说里,做成了小说中,跟她同名同姓的沈予初。
沈予初睁开眼后,一下子就看到了,婆婆沈春汾招呼着林会上三轮车。
沈予初打了一个激灵,“阿嚏~”
因为冷,她不由得又打了一个喷嚏。
反正,林会走就走了,她现在冷的不行,就不跟她计较了,她赶紧走。
哪知道,她这个喷嚏夹杂着鼻涕,就喷到了林会的身上。
“呀!”
林会嫌弃的大叫起来,“沈予初,你怎么这么恶心,这是我男人在百货商店,给我买的新衣服。
你这是干什么?”
原本,已经上车准备走的沈春汾,也从三轮车上下来,她走过来之后,二话不问。
对着沈予初就给了一巴掌,“你这个三年不下蛋的鸡,天天吃我们家的,喝我们家的,还把你大姐的新衣服弄脏了?不想活啦!”
沈春汾这一巴掌烀过来,彻底把沈予初给干懵了。
娘的……
想她堂堂海归经济学博士,她算账只是眨眼的功夫,弄不了沈春汾这个死老太婆。
她虽是社会精英,可她也不愿意上班,十分愿意摆烂和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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