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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尼克斯通用的浴火历中并没有星期天,总是三十天的每个月被分成了简单的三个十天,习惯上称为第一天……第二天……但是不管哪一天也都一样,你可以干活,也可以游戏,没有康斯坦丁记忆中,工作日与休息日的明显分别。
商铺必然是每天都开,公务是每天都办,据说连皇帝陛下,他处理案牍上的文件时,都没有特别的休息日。
只是对于海顿城里随处可见的大大小小的各式贵族而言,他们的休闲时间无疑要比农民多得多,但是在这个时代,能够娱乐的事情并不多。
其实菲尼克斯的民风在诸国之中,算得上是勇猛剽悍的,贵族们通常都会用刺剑作为装饰,而除了平民不能任意进入的东南城的贵族住宅区之外,街上全副武装的佣兵也是随处可见。
不乏一些有志向和能力的青年贵族,会到军部请求被派上各处荒蛮的边疆前线,开疆拓土,甚至到达西北,在狮鹫骑士的带领下,在与蛮族交锋中增加自己的见识与历练。
只不过,不知道是不是雷夫尔三世陛下将他后世子孙所有的勇武都用在了自己的身上,菲尼克斯皇朝的历朝君王,还是更喜欢举办舞会,饮宴之类的活动,而就像东方大陆那句箴言说的那样——“房屋的主梁如果倾斜,支柱就无法保证直立”
,因此大部分没有做事,又没有胆量去战场上拼杀带兵打仗的贵族,就只能选择在杯鎤交错之间,夫人小姐们翩然飘荡的裙角色彩之中,度过大部分时间。
随着马夫的一个鞭花,那辆挂着狮鹫盾徽马车在四匹产自西疆的黑色骏马的低鸣声中缓缓停了下来,康斯坦丁的视线扫过小小的水晶车窗,注意那栋灯火通明的宅邸前,已经聚集了不少辆考究的马车了……哦,那种不同于一般的装饰,在这个时代似乎应该归属于时髦一类。
事实上这栋宅邸距离公爵府并不十分远,名义上还是属于一个街区,相隔也不过是就是十几道大街,但是其中却似乎有着某种明显的分界线一般,不管是用鹅卵石铺就的街道,两旁参杂着宅邸和别墅的建筑风格,抑或是木质的街灯杆,都在贵族的高傲之中掺杂了一丝市井的味道。
而面前这建筑无疑是一栋标准的贵族宅邸,除了规模,淡青的外墙和那些带着古朴韵味的窗棂的组合说明,他的历史或许并不比总督府邸短,但是似乎住在这宅邸之中的贵族并不满足于祖先的设计,他们用翻新形式的花园,以及涂抹上流行油漆的外墙,显示着自己旺盛的生命力。
马车刚刚停稳,康斯恩斯已经迫不及待似的跳了下去,甚至没有顾忌他一直严守的贵族姿态,甚至是车夫的侧目……尽管路途并不长,那个一直一脸微笑的兄长大人还是已经让他厌烦到有些恐惧了。
康斯坦丁摸了摸鼻子,遵循着记忆中老管家的教导,优雅的走下车厢。
他当然不会在意自己这个弟弟的无礼举动——两个互相不怎么和睦的少年,呆在一辆狭窄的车厢之中,能够擦出某种火花,那是腐女的yy。
更何况,他在这两天已经注意到,自己并不适合跟这个弟弟同时出现在某个地方——康斯坦丁知道自己并非是那种一见之下就会引起人注意的人,但是他郁闷的发现,跟在康斯恩斯身边,似乎这种感觉显得更加重了一些,既然如此,何不多一个开路的存在,还能够提高一些自己的风度加值?
跟随在一个管家身后,在宅邸之中绕行了一阵,便进入到了会场。
这位侯爵的府第拥有一个巨大的舞会厅。
这个厅堂的设计显然是有着相当的历史了,恐怕至少要追溯到菲尼克斯的第十代王掌权的时期。
那个时候的建筑设计中并不讲究自然光,因此舞会厅四面被完全封闭了起来,根本就看不到一扇窗户。
只有大厅的四个方向各开着一道门。
门上精雕细刻美不胜收。
只是现在这座大厅完全被带着流行风潮的装饰所布置起来,举目望去,尽是公爵的府邸之中并不崇尚的色彩鲜艳晶莹剔透的装饰,贴金和漆器,原本的古朴凝重被淹没在了金饰金淋之中。
这种闪烁的装饰在这个大厅之中随处可见,甚至一些无法使用金箔的地方也用金漆勾勒出纤细的线条,这也让那些巨幅的壁画仿佛是镶嵌在金边框架中一般。
舞厅四周围成一圈摆放着硬木制成的沙发,但厚厚的驼绒却让他们的柔软度超过了少年记忆中的那些化学制品。
昂贵的水晶吊灯把毫不逊色于日光的光线和悠久历史的气息洒向整个房间。
而除了吊灯之外,舞厅之中其他任何装饰和摆设都是最新潮时尚的工艺品。
“康斯坦丁·迪·弗里德里希·康纳里维斯阁下驾到!”
“康施恩斯·迪·弗里德里希·康纳里维斯阁下驾到!”
现在这个巨大的空间之中至少已经聚集了近百人,尽管贵族风范会让每个人都保持着相当的优雅与矜持。
但是人声还是汇聚成为一种嘈杂的洪流。
不过当那个管家用一种类似干嚎的声音唱出两个少年的名字之后,几乎所有人都在第一时间将视线投向了门口,嘈杂的人群出现了一瞬间的寂静,然后是汇成轻微嗡嗡的议论声。
康纳利维斯……虽然传说中,历代的狮鹫对于首都的贵族们从未表现出任何形式的好感,但是两个儿子同时出现在这个并不特别的宴会之中,这种举动在他们看来,无疑是足够引起无数猜测的。
尽管那只是两个离成年还有距离的孩子。
然后,康斯坦丁就见到了这个宴会的发起人,包里……还是保罗侯爵?
实际上康斯坦丁并没有仔细看过那张请柬,只从老管家口中知道这个家伙似乎是掌管帝国税务和战事后勤工作的某个官员。
但是他几乎立刻便肯定地从走过来的几个人之中找到了那个家伙。
只能说,这个家伙实在是太过于符合他这个头衔了,身高足有六尺二三的样子,灰眼睛,粗眉毛,有一个露出青筋的大鼻子,以及几乎和胸脯连在一起的双下巴,几乎让那个装饰用的硬领无法围拢,不但长得非常丑,而且他的衣著一点也没减轻他的丑容:一身铁锈色的细毛外套被腐败的肚皮撑得发圆,配上一件花格子的衬衣,上衣口袋还挂着一条绿油油的手绢,真是称得起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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