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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天晚上陈进财提过要把春花嫁给吴大志之后,就没再提过,好像那件事从来没有发生过一般。
可是在陈春花的心里,一直觉得这件事情越来越近,她的心里也越来越不安。
时间过去快一个月了,自己就像一个死刑犯在等待一个审判结果一样。
“春花在家吗?”
屋外一个清脆的女声传来。
陈春花正在厨房打扫卫生,探出头一看,原来是闺蜜徐晶晶来找她了。
“晶晶,你怎么来了?我都好久没有见到你了。”
陈春花从屋里出来,看见一个打扮十分时髦成熟的女孩子,带着大框的墨镜,一头棕黄色卷发,穿一条姜黄色连衣裙,配一双过膝细跟靴子。
“是呀,至少有半年了吧!
听说你要结婚了。”
徐晶晶脱口而出。
陈春花脸唰的一下就红了,却不是因为害羞,而是内心说不出的憋屈,让她脸红了。
这个徐晶晶消失了大半年,陈春花都还没有来得及问她怎么半年不见变得这么时髦了,这一出现,就来戳陈春花的痛处,不过也没办法,春花就这么一个朋友,从小到大,只有晶晶不嫌弃她长得丑,还能跟她一起玩。
“晶晶,你上哪儿听说的,我怎么都不知道。”
陈春花脸红后就立马否认了。
“整个村子都知道了,说你要嫁给那个病秧子吴大志啊!”
我的天呐!
陈春花平时没有没有跟村子里的其他人有接触,没想到就她这个事情竟然成了整个村子的新闻了,还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让她觉得自己更是无地自容。
女孩子嫁人本就应该是一件喜庆,令人欢喜的事情,至少当新娘的应该是满心期待的,但是在陈春花的心里,却是感到了无限的羞耻。
“你怎么了?”
晶晶见陈春花许久不说话,以为她睡着了呢。
“我没事啊,只是在想事情而已。”
“是在想你那个老公吧!”
徐晶晶一脸坏笑,继续说:“听说那个吴大治长得还挺帅的,就是有病,可惜了,不过便宜你了,捡了个帅老公。”
徐晶晶一脸不屑地打量起了陈春花,看她额头那么高,眉毛也粗,眼睛还小,好不容易长个双眼皮,还是内双,还有点肿眼泡,眼神不好的,都会经常分不清她的眼睛是睁开的还是闭着的,所以,跟她聊天的时候,会经常觉得她是不是闭着眼睛睡着了,加上鼻子还是个蒜头鼻,大厚嘴唇,牙齿长得还算齐,皮肤不好,长一脸的痘痘,红红肿肿,油油腻腻的,她赶紧转过头,重重地眨了一下眼睛,撇了撇嘴,做出一副看不下去的表情。
“春花啊!
我觉得你爸爸对你还是挺好的,给你找了个好婆家,吴老四叔叔家条件挺好的,他还经常去城里做生意,整个村里的土豆和山药都是他收了去买,想都不用想,你嫁过去肯定享福啊!”
徐晶晶不知道从那里知道这么多消息,听得陈春花一愣一愣的。
“傻了吧!”
徐晶晶为自己能够掌握这么多消息骄傲不已。
“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这个你就不用管了,反正我就等着喝你喜酒了。”
陈春花这才回过神来好好看了看眼前这个徐晶晶,不知道她这半年去哪里了,这次回来,就好像变了个人似的,这阴天也没太阳的,她还戴个墨镜,到了屋里墨镜也没有摘下,加上这身行头是陈春花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她心里也犯嘀咕,这徐晶晶是不是去哪里干了什么坏事。
“晶晶,你怎么还戴着墨镜啊,这屋里本来就黑,你看得见吗?”
徐晶晶赶紧用手扶了扶墨镜,说,“我最近得了红眼病,抹了药,见不了人,所以还是别摘了,免得传染给你。”
“啊?怎么会无缘无故的了红眼病,没什么事吧!
给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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