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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元辰接过笔记本,略略一翻,沉吟问:“这和你离开的事有关吗?”
“对。”
朱莎模仿着原主的语气,执着地问,“殿下眼熟吗?”
赵元辰平静地笑了笑:“我不太记得了。”
这个答案在朱莎的预备选项之中,她马上红了眼睛,一字一顿地问:“真的不记得了?”
“是的。”
赵元辰合上本子,静静地注视着她,“你问这个做什么?”
问这个做什么?朱莎心里冷笑,为原主感到不值。
要知道,追根究底,逃婚的源头,就在这本笔记本上——很多年前,少女时代的朱莎趁着暑假,在身为当世大儒的外公家里学习古地球文化,这个紫色的笔记本是地球时代的古董,被外公赠予她学习使用。
她非常珍惜,每天学习时都用来做笔记,很快写满了大半本。
可是有一天,她因急事匆忙离开,不小心把笔记本遗落在了外公家的藏书阁里,次日拿回来后,却发现里面写错的地方被人纠正了。
端正的字迹写在她的笔记旁边,寥寥数语,却显出对古地球文化的精通。
她心中不服,特地查阅了资料,结果发现对方是对的,她错了。
她不甘心,灵机一动,寻了几个自认为特别难的问题记下,再一次“遗落”
了笔记本。
第二天,错误的地方又被人改回来了。
这下她是真的好奇了起来,想知道是谁这么厉害,可能是出于少女的直觉,她觉得写出那笔字的人不会是个女孩子。
她猜对了。
那天,她故技重施,把本子落在原地,人却躲在窗户下面,想要揪出这个神秘兮兮的家伙来。
等啊等,一直等到了黄昏,天色变暗,红日西斜,她躲得双腿酸软,才看见有个人影从侧门进来,依稀是个少年。
她的心高高悬起,铅灌似的腿失去了知觉,竟然不觉得难受了,只有视线牢牢追随着他,看他把带来的书放回了书架上,而后又拿了几本新书。
待路过书桌时,他停下脚步看了会儿。
霎时间,心跳到了喉咙口。
他拿起桌上的钢笔,低头在本子上写了几段话。
窗户的角度看不清长相,却见身形清瘦颀长,裸露在衬衫外的手修长好看。
朱莎顿时耳朵发烫,面颊火辣,想也不想就提起裙子,想进门里逮他个正着。
谁料事情太巧,母亲来寻她:“莎莎,你躲在窗下干什么?”
她惊得跳起来,面红耳赤,支支吾吾地找了个借口:“我耳环掉了,在找呢。”
“掉了就掉了吧。”
母亲没有起疑,“我们该回去了。”
她口中敷衍着:“等等,我马上就来。”
说着,忍不住朝藏书阁里望了眼。
他不见了。
朱莎恍然若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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