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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金叶的死,金爸并没有埋怨曹倩,反而还和学校提出一个条件,让没有户口的曹倩,留在那里上学。
曹倩没有留在金家,即便金爸和金妈觉得那就是金叶的命,曹倩心里也是愧疚的。
她拒绝成为金爸的女人,在那个小学上完了六年级。
平日里没钱,她会去天桥卖一些小东西,后来眼光逐渐好了,在鬼市做点小买卖,倒是生活无忧。
……
在北京的那几年,曹倩也打听过那个教他借尸还魂的老头。
她觉得那老头挺厉害的,或许能帮助她找到于刚。
可惜,那老头死了,听说还有几个徒弟,但徒弟们也因为老头的死各奔东西。
于是,曹倩只能自己一个人慢慢寻找于刚。
后来,她又见了金爸和金妈,金妈已经身怀有孕了,不久那个孩子就会出生。
曹倩为他们感到幸福,金爸也在这次重聚中告诉曹倩,警察那边已经找到凶手,是个盲流,叫于刚。
目前,警察已经通缉他了,但这个人好像去了南方。
原来,于刚已经逃离北京了!
……
于刚跑了,曹倩突然失去了在北京继续生活下去的目标,她和邻居告别,为每个人都买了礼物。
作为一个小孩子独自生活,少不了这些邻居的帮助。
……
曹倩从金爸那里得知,于刚应该是跑到了江浙一带。
江浙这两个字太宽泛太广阔了,想要找到于刚,无异于大海捞针。
这一次,曹倩选择了放弃上学,那个时候她虽然还在上学,但她已经开始自修高中的课程了。
曹倩没和别人说过,因为这似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没听说过谁能做到,但她做到了。
……
曹倩四处奔走,她逐渐的大了,不但会偷,还会骗。
她不缺钱,也不怕犯法。
那时候,曹倩的生活似乎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杀了于刚。
直到该上高中的年纪,曹倩才有了一丝线索。
听说,于刚在一个渔村当临时工。
……
于是,曹倩去了这个渔村。
在一家饭店当服务员,如今她已经长大了,出落的漂漂亮亮,哪怕她站到于刚面前,于刚也认不出曹倩了。
而且,在于刚的记忆里,曹倩已经被他在学校掐死了。
在饭店当服务员,是曹倩特别考量的。
这家饭店的老板好色,经常对年轻的女服务员动手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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