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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连雀很上道地接过话:“我就是那个魔鬼。”
纳尔齐斯嗯了一声,说:“你也是神的验证。”
作者有话说:
从大海到大海
林连雀说到做到,真的送来了前往亚历山大城的船票。
这已经是是艾西礼和夏德里安相识的第四年,由于夏德里安的身份,新年往往是他在各国忙得团团转的时候,今年赶巧,军部把他编入了前往亚历山大城的使团之中。
艾西礼拿到船票的时候意识到,这将是他们第一次一起过新年。
抵达圣城之后,艾西礼直接住进了朱雀坊,林连雀是个很够意思的东道主,一天三餐换着花样地带他到处吃。
帝国使团会在圣城驻留一个月,夏德里安和纳尔齐斯处理完官方流程,溜出来和他们一道大吃大喝。
纳尔齐斯带来拖欠许久的圣廷特酿,林连雀打开了林记的酒窖,正巧又有几条远东来的商船卸货,卸下来满满十箱佳酿,于是每一天都有好酒。
艾西礼上一次来亚历山大城还是两年前,街上开了不少新的铺面,其中有一家卖砂钵煨出的冰糖猪头肉,锅底放干贝和茭白,再铺上炖烂的猪头肉,加香料和绍酒,上灶的时候要在盖子周围包一圈毛巾,不令走气。
这样煨出来的猪肉软烂殷红,夏德里安每天都要买一锅,被林连雀笑话他这是小孩口味,在广州,猪头肉近乎下脚料,是打麻将消食的零嘴,或者谁家孩子挑食不吃饭,家里就会这么炖上一锅甜津津的肉。
新年的前一天,艾西礼在街边看到一家卖宝石的店,不知怎么就在里面待了很久,再出来的时候带了一对耳饰。
耳饰很奢华,用金工镶嵌着深绿色的翡翠,下边坠着浓郁的红珠。
“呦呵。”
林连雀一看就道:“辣绿翡翠老南红,不错。”
这配色显然是送给夏德里安的,也就只有他能压得住这种又稠又浓的艳,艳得几乎要发俗。
夏德里安正在和纳尔齐斯喝酒,艾西礼把耳环拿过去,对方一看便笑,直接把头发挽起来,露出耳垂,对艾西礼道:“带吧。”
艾西礼小心翼翼地把耳针扎进去,扣上后边的暗扣。
夏德里安喝了一口酒,耳环随着他的动作叮当作响,他今天喝的是远东送来的葡萄酒,喝久了,嘴唇上就沾着色,红发红唇配上翡翠南红,黄金泛出一点熠熠然的光影,金与红,太阳与鲜血,让人想到歌剧中杀死暴君的剑。
圣廷有个习俗,会用金粉洗刷尸体,包裹在绸缎中下葬,夏德里安现在看起来就像那些奢华至极的骸骨,因为美到了一种极致,让人开始产生关于死的幻觉。
艾西礼和他接吻,于是白骨长出血肉,又变成活生生的人。
“先戴左边吧,右边的耳洞长上了。”
夏德里安把头发放下来,道:“回房间之后找点针和火,再穿一个。”
艾西礼就着他的酒杯喝了一口,很安静地问:“老师,我们什么时候回房间?”
夏德里安慢条斯理地看他一眼,“这刚开了一瓶新酒,等我喝完。”
艾西礼看了看满桌的酒,找到刚刚打开的那一瓶,他拔出酒塞,以一种平静而稳定的姿态,将瓶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夏德里安撑着下巴,好整以暇地看着他喝完,接着打个响指,“我赌你喝这么快。”
他说,“肯定要打嗝。”
艾西礼:“。”
“行了。”
纳尔齐斯实在是看不下去这俩人,伸腿把夏德里安屁股底下的椅子勾出来,又在他身后踹了一脚,“快滚。”
他们回到房间,夏德里安随手一拉窗帘,他找到针,又点燃火,金属被烫过,接着刺穿皮肤,血和肉的味道让人产生近乎疼痛的欢乐。
窗帘露出一点缝隙,光影如衣服般盖上去,又一点点被剥开,夏德里安把针留在耳孔里,低下头和艾西礼接吻,直到耳孔中的鲜血凝固,他牵着艾西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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