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明舒见过不少死人,可死得这么惨烈的,实在是头一遭。
她一时没忍住,侧过头去干呕。
若非扶着傅直浔,她差点就趴地上了——而地上,都是血。
傅直浔眼神骤冷,随即眼底深处泛起血红之色,仿佛火山爆发,迅速将一双冰冷的眼眸染成赤红。
浑身亦是紧绷。
明舒呕得眼前一阵阵发黑,并没有察觉他的异样。
而等她缓过神来,傅直浔眼里的赤色已全然消失,只是眼神比之前更冷更锋利。
“去看看傅启淙的尸体。”
明舒催动体内清气,缓解不适,迟疑了一下,才随他走到还未合上的棺木前。
寿衣成了碎片,尸体被拖过来挂在高高的棺木边缘上。
剩下的,就一模一样。
剥皮,开颅,内脏和脑髓全失。
“是什么作祟?”
傅直浔问。
明舒摇头:“我不知道,但是——”
“亡魂也好,怨灵也罢,是不会吃人的内脏和脑髓的。
能这么做的,一定是活物。”
傅直浔皱眉,正常人也不会。
明舒心头猛地一颤,转身走到地上那具血肉模糊的尸体前,一咬牙,食指轻触他眉心。
指尖传来黏糊冰冷的触感,让人心里发毛。
下一瞬,明舒脸唰地白了:“他的魂魄没了!”
傅直浔:“什么意思?”
明舒:“人刚死的几个时辰内,肉身对魂魄还有牵扯,魂魄不会离得太远。
你看地上的血迹都还没干,说明他刚死不久,可我却感觉不到他的魂魄,那便只有一个解释——”
她面露惊悚之色,“那怪物不仅吃尸体,还食魂魄!”
傅直浔亦是一惊,脑中迅速掠过一个模糊念头,他刚抓住,便听明舒说出了两字:“鬼胎。”
“鬼胎有了人的意识!”
明舒直勾勾看着傅直浔,声音有些发颤,“傅直浔,糟了。
它如今在袁姨娘的腹中,是个活胎,我不一定能制服它。”
是神女再世,还是异世巧合?某玥才不管这么多,娶个王爷,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扮得了高冷,卖得了萌,唯一的缺点就是王爷太霸道!某王你还欠本王一样东西某玥(转头,装无辜)什么?某王(邪笑靠近)本王的洞房花烛夜鹿鹿新书已经开坑,欢迎大家爬坑逆世宠妃妖王专属甜点小叶子正等着大家翻牌子...
二十二世纪的少校军医,一朝穿越成了大昭国的将军府的绝色废物小姐夜凰。废材?开什么国际玩笑!一箭取首级,一刀扫千军,一针救万人。从此,废材逆袭,素手揽风云,袖手弄乾坤。不想,却被一腹黑男人缠上。他,冷面战神,帝王之子,阴煞嗜血,邪妄冷酷,视女人为无物,却因一次救命之恩,而对她情有独钟。从此,她睡觉,他暖床她杀人,他...
他是北境狼军的首领!叱咤世界的杀神!十五年前,遭大伯陷害,家破人亡,幸得沈家搭救十五年后,战神归来!快意恩仇!沈家的活命之恩,我愿以一生偿还!林家的破家之恨,提刀纵马灭你满门!...
一朝穿越,她变成了猫?还是只脸大腿短矮胖的英短?讲点道理,逆天的系统金手指也弥补不了她内心受到的暴击!哦,想变人就要帮那个生母早逝帝王厌弃,被所有人当做弃子的男人登基?可他除了撸猫还会什么?!皇帝朕还会撩你!...
他叫墨以琛,是S市神话一样的存在,俊美如神祗,优雅似仙人,傲娇冷然的外表下,暗藏一颗渴望爱情的心。 一遇林清浅,他订了终身,只可惜,这个女人对一个‘鼠...
(新书憋宝人已经上传)三十年前,一支神秘的勘探队在大兴安岭深处全军覆灭,只有谷爷爬回来,背上刻满了地图,手掌上刻着三十年后三十年后,谷爷的外孙小七,在北京过着皮货店掌柜的悠闲生活,突然间得知一位猎人死在大兴安岭林子里,临死前扒开桦树皮,咬断手指在树干上血书小七的名字为查明真相,东家组队上山,却发现另有两支队伍也在暗暗行动。经历种种后,他们被莫名的力量引到阴山狼城。这座神秘的城池,不仅没有城门,里面还遍布着巨大的人骨坑,狼窟,巨大的狼形石雕,半空中悬挂着手腕粗的铁链子,风干的肉干。一个足以颠覆想象的宿命轮回抹平了时间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