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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壮行诗(第2页)

大量的天地元气涌动,甚至在天空形成的呼呼的风声,不要说这些读书人,就算是普通人都能听到。

在场的每个人都被这壮行歌的力量感染,静静地听着,连那些家长都不由自主挺直身体,把自己当成即将出征的士兵,其中有一些上过战场的家长甚至回忆起当年的经历,眼泛泪花。

高院正是一位进士,一开始只是笔落有声,写完一半后,所有人都看到他每写一个字,就有一朵半透明的粉色小花在笔尖绽放。

所有人肃然起敬,这是书法第二境的妙笔生花,因为哪怕江州第一人李文鹰的书法也不过是这个境界,不过李文鹰一旦写战诗词是满篇生花,境界比高院正略高。

纸页上的白色宝光开始蔓延,最后覆盖了四成的纸面。

方运静静地看着,就见高院正写完最后一笔后,那页纸表面的白色宝光迅速扩展,如同光罩扣在之上,可惜只覆盖了九成。

方运看向高院正手中的笔,最后的五成宝光应该是那笔的力量,应该是一只用大妖骨头制成的毛笔,属于州文院的珍藏。

承载着壮行诗《常武》的纸页飞到半空迅速燃烧,化为纯白色的光点如雨落向出征的众人。

突然,一阵阵骨骼爆鸣声接连响起。

这威力提高了近一倍的《常武》有着强度大的威能,每个人的身体都有肉眼可见的变化,肌肉鼓胀,身高提升,力量增大,体内时时刻刻有一股热流。

方运得到李云聪的提醒,本来就穿较宽大的衣裤,可现在竟然觉得衣服紧贴着身体,非常不舒服,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适应。

方运用力握拳,感觉此刻的自己能一拳打死一头牛。

“真是神奇的世界,怪不得人族的普通士兵可以跟妖蛮战斗,我现在的斗志似乎也受到《常武》的影响,变得好战了,恨不得上阵杀妖。

这壮行诗和那些辅助战诗词不仅无害,反而能不断强化人的身体,只要营养跟得上,一个童生老兵甚至能轻松杀死一头妖兵。”

奴奴伸出白色的前腿,用爪子按着方运上臂的肌肉,感到充满弹性和爆发力,眼里满是好奇。

高院正道:“此《常武》可维持一个月,诸位学子要谨记先贤恩惠、众圣庇护,为我人族杀妖灭蛮!

壮行,出发!”

所有人一起向圣庙的方向作揖道:“谢先贤、谢众圣!”

学子和府兵转身走向甲牛车。

方运好奇地看着甲牛,这些牛的体表没有毛,身上仿佛贴着一块块黑色发亮的甲片。

甲牛原本是妖牛和普通牛所生,经过多年改良,只要吃草就能养活,力大无穷,而且性格温顺,擅长长途奔跑,是各国饲养最多的兽类,比蛟马都更多。

当年齐国大将田单的火牛阵用的就是这种甲牛。

甲牛车比普通马车大得多,可坐二十人,而拉车仅仅需要两头甲牛。

在战场上,还有甲牛战车,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和数”

中的“御”

就是指驾驭战车,现在也包括骑马。

三个班的秀才和三什府军一共乘坐六辆甲牛车,第七辆甲牛车上装着炊具、干粮、腌肉、腊肉、行军帐兵器等物。

在众多家长的挥手和大声嘱咐声中,这支队伍向大源城外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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