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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不脱衣服你怎么干活?”
我理直气壮的看着他。
一直以来我都是有些怕他的,这种怕不是恐惧,而是因为太喜欢,所以有了畏惧。
怕他不高兴,怕他不快活,怕他觉得我不好,怕他,不要我。
所以战战兢兢,所以小心翼翼,所以拘束难受。
就像蜂蜜与四叶草中的叶久美,在所有人面前都能自由快活,而就在森田面前拘束难受,拘束的……甚至连想上厕所都不好意思开口。
太过喜欢一个人,会在无意中把那个人神话,虽然刘瑞根名字老土,没房没车,但在我眼中,他就是可爱的不得了,厉害的不能行,一举一动,一个抬头都他娘的充满了魅力。
因为觉得他太好,所以也就总觉得自己太不好,因此,哪怕、哪怕有时候他的提议并不是那么喜欢,也不想反驳,更不要说对他大小声了。
但是在这一刻,刘瑞根褪去了他所有的神光,我突然意识到,啊,原来他也就是一个人。
虽然我喜欢他,非常非常喜欢他,但他还就是一个人。
他有七情六欲,吃五谷杂粮,而且,也是会犯错的!
刘瑞根显然没意识到我会这么说,一时还有点犯愣,但我已经把扫把放到了他手里:“来,乖,先把那些泡面盒塑料袋都扔到地上,然后再扫到一起。
来吧,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虽然你这屋子脏了点乱了点,但只要你打扫,总能干净的。”
刘瑞根呆呆愣愣的,但还是照着我说的做了。
我把他丢到客厅,自己就进了厨房,这里要比外面好多了,但很显然,刘瑞根很少使用这里——估计最多也就烧烧热水什么的。
不过即使如此,墙上也还是有大片的污垢,那应该是以前的房客留下来的。
我找了一圈,没找到洗洁精,也没找到钢丝圈,想了想又来到了外面,刘瑞根正在往地上丢塑料袋,一脸的迷茫。
“把外套脱了,不要打扫完了屋子还要洗衣服,我出去一趟,一会儿就回来。”
刘瑞根点点头,也没问我去哪儿,而我也只是在附近的小卖部里买了一些必需品。
之后的两三个小时,那端的是时光飞逝,总之在我的感觉里,刚把厨房收拾的像模像样,就到了半夜。
垃圾总算都归拢到了一起,地板也总算能见到原本的颜色了,垃圾袋却足足用了八个。
能和我在街上游荡两三个小时也脸不红气不喘的刘瑞根同学也仰到了沙发上。
“累吗?”
刘瑞根不说话,只是斜着眼看我。
“起来吃饭吧。”
刘瑞根有点发愣,我已经转身进了厨房。
他这里什么都没有,而那家小超市也没有太多东西,所以我所能做的,也只是一锅挂面,一锅连葱花都没有放的白水挂面,唯一的亮色,就是旁边配的煎的金黄的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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