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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
我以为他会说:难怪这么丑。
结果,他说了句标准的叶正宸式的对白:“你连内衣都没穿。”
他的话音刚落,我比来的时候更快地消失了。
跑回公寓,我直接钻进被子里,红透的脸埋进枕头里。
我从未尝试过这种感觉:全身滚烫,心跳快得要失去控制,脑子被他刚才热情的眼神塞得满满的。
我的嘴角控制不住地弯起,直到嘴角抽筋。
许多人说爱情很苦,那是因为它甜的时候……太甜了。
爱情?是的,爱情!
尽管我由始至终都不敢面对这个事实,可我确实爱上了他,在很早很早以前。
至于早到什么时候,我已无从追溯。
那么现在该怎么办?是该悬崖勒马,明哲保身,还是不顾一切地往万丈悬崖下跳,即使粉身碎骨也无怨无悔?这个抉择让我一个上午心绪不宁,根本没心思听课,连教授什么时候下课离开我都没有留意,直到接到秦雪约我吃午饭的电话,我才从梦游的状态中醒来。
人流拥挤的食堂里,我在秦雪对面的位置上坐下。
明媚的阳光从落地玻璃窗射进来,正落在我身上,我却有些冷,骨头都在打颤。
“有些话我不该说,可我当你是朋友……”
秦雪幽幽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对埋头吃东西的我说,“小冰,叶正宸换车的速度快,换女人的速度更快。
他这个人,喜欢追求新鲜刺激。”
他换女人的速度有多快我不清楚,但我认识他五个月,他换了两辆车。
秦雪凄然一笑,极冷:“女人的美貌兴许能维持十年八年,新鲜感能保持多久?一个月,两个月?”
我回答她:“从生理学角度说,有些新鲜感和刺激仅能维持十几分钟。”
她苦笑:“看来你什么都明白。”
我和秦雪在食堂聊了一个多小时,秦雪说的话比我们认识的这几个月里说的话都多。
她告诉我,她刚来的时候,叶正宸对她非常好,陪她买东西,帮她整理房间,还帮她修家用电器,早上叶正宸载着她去上学,晚上载她回公寓,她犯头疼病,他半夜去给她买药。
有一次,他去北海道开会,也带上了秦雪,他们在北海道玩了半个月,过得很开心。
然而,当她死心塌地爱上他之后,他却失去了最初的新鲜感,对她再也提不起兴趣。
秦雪越是努力争取,叶正宸越是刻意回避,对她渐渐疏远,冷淡。
秦雪为此大病一场,在学校的医院里躺了一个星期。
叶正宸经常陪同教授去住院部查房,却未踏入她的病房半步。
她出院那天,看见他开着崭新的跑车,载着一个女孩经过。
女孩染着金黄色的头发,穿着超短裙,浓密的睫毛,大大的眼睛,像一个漂亮的芭比娃娃。
有人告诉她,那是田中教授的女儿田中裕子。
之后……
之后,可想而知,没有女人是他最后的终点。
秦雪说,她恨他,同时也忘不了他,毕竟他们经历过沿途美好的风景。
秦雪说,她告诉我这一切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不希望看到我步她的后尘,犯她犯过的错。
我岂会不懂?
女人往往很天真,明知他不是你的良人,明明看见许多前车之鉴,明明清楚花花公子的游戏规则——爱只有今天,没有未来,没有承诺,却总是傻傻地以为,像飞蛾一样扑到火里,自己会是他的最后一个。
殊不知,你不是他的终点,但他,是你的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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