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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说,勤能补拙。”
好一个勤能补拙。
从刘香嘴里说出来,又成了四颗小酸果。
“你拿笔过来,写几个给大哥看看。”
卞鹤轩特别喜欢看人写字,也不知道是什么毛病,钢笔字、毛笔字都行。
刘香不明就里,又去翻包,拿了一支很有年头的钢笔出来,不用问,一定是傻子妈留给他的东西。
“大哥我写哪儿啊?”
“就写本儿上吧。”
卞鹤轩把小红本放平,压住不听话的两角。
啵儿一声摘了笔帽,刘香把钢笔尖放在嘴边,哈一口热气,问:“大哥,那我写什么啊?”
卞鹤轩憋了半晌,说:“就你那点儿水平,能写什么就写什么。”
刘香歪头想了一下,意外地脸红了。
他的左臂离卞鹤轩非常近,几乎贴在病号服上。
胳膊一点儿都不软,体力工作者。
大臂比小臂白多了,证明着刘香是个肤色偏白的人,但夏天室外工作量翻好几倍,这才晒挺黑。
左臂上还有两个疤,是牛痘和天花疫苗。
身上这是抹了多少孩儿面啊,不用贴近了就能闻,香得人心软。
卞鹤轩不由地走神了。
种牛痘的时候,谁也看不出来小傻子的智力有问题吧?
“大哥,你看我写的成吗?”
刘香把刘海往旁边捋,笑得眉心舒展。
卞鹤轩又元神灌顶了一次,眼睛舔了几把刘香的手,才去看他的字。
大哥非常漂亮。
卞鹤轩不是吃糖衣炮弹的人,夸他的太多了。
反复地夸他漂亮还是头一回。
夸得他有点儿怵,从没担心过自己这张脸的卞总进入担忧,一瞬间,他担忧自己当不起这句傻不拉几的表扬。
“你是不是傻啊?”
卞鹤轩拍他脑袋一下,不重。
没想骂人,真是脱口而出。
刘香的字像他的人,横竖笔直,乍一看没问题,但仔细辨认后,会猜写字的人是个少年,毫无成长的痕迹可寻。
“不是傻子,是轻微智障。”
刘香把小红本和钢笔留下,自己起来去热饭了。
他高兴,高兴得想哼歌,却只能哼几声不像样的音节,连不成好听的旋律。
是他自己瞎编的一首歌,特别高兴的时候才哼几下过过瘾。
“艹,有病吧。”
卞鹤轩捂住自己薄情的嘴唇,扭脸去看窗外。
玻璃被傻子用报纸擦得锃亮,映出了刘香口中非常漂亮的脸,颧骨莫名其妙地红了一片。
卞鹤轩突然又烦了。
他特别厌恶这种感觉,像是心脏被人用针尖戳了一下,再戳,就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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