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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知夏有些诧异,“怎么可能?你们家条件虽然比不过支书家里,却也是村里的富户。
你上小学的时候,俩哥哥都能下地赚满工分了,婶子是个能干会过日子的,村长叔还有额外的补贴。
家里人都疼你,哪里需要你惦记别人的东西?”
说着话,但她手里的活也没有停,反而将方红叶的活一起干了。
萝卜丝切得大小均匀且细,白菜也成丝,漂亮齐整,让人挑不出一丝错来。
大约人长得好,又有满肚子墨水,为人做事讲究。
方红叶用那只好的手帮她递菜、递盆,小声地说:“三年级那会家里有点条件的都能用钢笔写字,崔天浩有个在公社当干部的舅舅,家里条件是十里八乡数得上的。
他得了个英雄牌的钢笔,黑漆漆带着金边特别好看,还沉甸甸的,据说十来块钱呢。
全学校的孩子们都挨个跑过去看,只是没两天钢笔就丢了。
谁都不承认是自己拿的,最后崔天浩说钢笔刚刚丢得,钢笔肯定在小偷身上。
于是老师们截住要放学回家的学生,在操场上挨个搜查身子和书包,最后,最后钢笔是在我书包里找到的。
那个时候,一二百名学生和老师都用那种眼光看我。
明明不是我拿得,但笔就出现在我的书包里,任谁都说不清楚。
同学们见了我就喊我偷笔贼,我受不住就不去学校了。
为了这事,我家跟崔家彻底结了仇。”
安知夏听得手上动作都停了,“你的意思是三年级的崔天浩故意将钢笔塞到你包里的吗?”
现在是五年小学、两年初中、两年高中,崔天浩参加工作两年,也就是说八年前了!
那时候他十二岁吧?
“嗯,我后桌,也就是崔天浩的同桌,他初中毕业回来当记分员,跟我哥喝酒的时候说秃噜了嘴。
他上体育课的时候饿了,偷跑回来要吃点干粮,看见崔天浩往我书包里放钢笔。
也因为这事,他稍微跟崔家人一提,就当上了记分员。”
说到这里方红叶忍不住红了眼睛,“那时候我学习成绩不错,次次考试都是满分,老师还说我能上镇上重点初中,然后再念重点高中,说不定能考个重点大学呢。
这一切却被崔天浩给毁了。
学不能上了,我出门也会被些孩子围着喊偷笔贼,哪怕过去这么久了,我爹和我娘给我说亲的时候,人家稍微一打听都知道这事,觉得我从小人品不端,怕娶回家祸害。
要么就是些赖子,家里穷、当婆婆的恶毒,还妄想让我们出丰厚的嫁妆,呵,我就是在家里当老姑子,也绝对不能受这委屈!”
人的感情一旦得到倾泻,就会刹不住,方红叶说完抹了抹眼泪,方意识到自己竟然全盘都托出来。
“你,你会不会瞧不起我?”
“不会,”
安知夏磨着牙,手里的刀跺得更欢了。
“呦大家都忙着呢?”
一个白胖穿着蓝色工装四口带衣服的妇人走进来,袖口上还带着套袖,齐耳的头发被发卡利索地收到耳后,脸上笑意盈盈,声音也温软,看似十分好相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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