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三流高手任她杀,二流高手,打不赢她可逃,一流高手不是白菜,随处可见,可不会派来刺杀她这个天生废材的豆腐块小姐,宗师极高手……这世上能有几个。
再有,比武杀人,可不是只凭手下的功夫,人类之所以是万物之灵,位于弱肉强食的大自然的顶端,那是因为,她们脖子上的东西会思考。
一颗聪明的脑袋,让她在血与火的任务中,脱颖而出,成为掌握亿万美元财富环宇集团的总裁。
在商界,头脑至关重要。
夜雪从轩辕傲天身边走开。
“不要露出一丝的破绽,否则,我会要了你的命。”
林如海因为夜雪‘无知’的话,眉头一跳。
落兰也为自家小姐的大胆,握紧了拳头,一方面落兰崇拜夜雪对轩辕傲天步步紧逼的态度——她可是连正眼看他,都没有勇气呢;另一方面,落兰又为夜雪担心,那可是殿下呢,连他师父都不敢惹怒的殿下……
傲天一怒,血流千里——这句被后人传扬开来的话,并不是一句空话。
此刻,面对比自己小,功夫不如自己的夜雪,轩辕傲天不怒反笑。
有种,他喜欢。
“你叫什么名字?”
轩辕傲天口气中含着与生俱来的高高在上。
夜雪连脚步也没停下来,“我没兴趣,知道你的名字。”
轩辕傲天第一次气得咬牙,他几乎不能维持自己冰山般的酷脸。
为什么这个狂得要死的丫头,会知道他故意问她,他已经知道了的名字,是为了要让她说‘我叫南宫夜雪。
’,然后他高高在上,施舍似的回她一句‘我叫轩辕傲天。
’
这晚,轩辕傲天人生中的第一次管闲事,第一次被人用刀抵着要害,第一次被气得咬牙——都是同一个人。
此时,对夜雪咬牙切齿,又欣赏的轩辕傲天,还不知道,他人生中很多的第一次,都是被夜雪夺走的。
第一次的牵手!
第一次的吻!
第一次的床第之欢……
夜雪是时而冷酷、时而傲慢、时而还喜欢捉弄人的百变杀手,而轩辕傲天是冷酷铁血的王爷,这样的两个人相遇,并不是彗星撞地球的惨烈,而是令人羡慕嫉妒恨的强强结合,只羡鸳鸯不羡仙。
而此刻的两个人,还不知道未来他们会并肩作战,情比金坚。
现在,夜雪只觉得轩辕傲天是一个高傲无礼、只有武功拿得出手的臭小子……
而轩辕傲天觉得夜雪一个口气很大,只有拳脚、暗器功夫还不错的臭丫头……
虽然轩辕傲天、夜雪双双都佩服、欣赏,对方小小年纪的身手,但是除了这一点,他们现在还是两看相厌的,臭小子、臭丫头……
黑夜中,夜雪已经跨进了夜雪小院的院门。
“师父?”
刚刚夜雪悄无声息的把轩辕傲天小赢了一回,落兰也有些迟疑了。
小姐不想走,又有这般的身手……
————二更的时候,还剩了几百字,加起一千字。
我先发了。
现正式做饭去了——
不到24小时,她被迫和豪门大Boss领证结婚。你以为这是中头奖?No,她掉进了一个狼坑,爬都爬不出来。...
他是被失眠所困的霸道总裁,她是歌美人靓的网络女主播。她答应给他治疗失眠,但提出三个要求不准对我动手动脚,不准戏弄我,还要和我保持适当的距离。他满口答应,却狡黠地一笑不对你动手动脚,但可以动嘴呀,不戏弄你,正好最想的是睡你,要保持适当的距离,负的算吗?等她把他的失眠治好,他就开始饱暖思那个啥了,没想到食髓知味,不能自拔。...
这是一本朝代兴亡史,这是一本大明中兴录。1644年,本该灭亡的明王朝,却在这一年,灭女真平流贼,一统太祖江山,威服四方。是谁,担当了如此大任?为大明征南逐北,打不败的一支铁军。又是谁,为大明创立了如此强军力挽狂澜?这是一本由小人物书写的历史传奇。...
中平元年(公元184年)太平道人张角发动了史上有名的黄巾起义,一时间天下大乱民不聊生,为日后群雄并起的三国时代埋下了伏笔。传授张角太平要术的南华老仙大悔收徒不慎,召左慈于吉二仙于上方山水云洞,要集三部天书之力恳请上天降下一大才结束这个乱世。刚结束高考的南烨打死也不承认自己会是什么天降大才。身处乱世,他...
溟海仙尊莫海纵横仙界三千年,在仙界大乱之时,莫海帮天帝夺下帝位,却不料天帝恩将仇报,陷害莫海,导致莫海最终陨落。但谁能想到,莫海不仅没有死,反而重生到了地球上的少年时代...
婚久情深httpmmmotiecombook30015。严正申明,本文授权磨铁中文网首发,请勿转载。她的人生在遇见他之前简单的就像一张白纸,家人的呵护和对康哥哥的思念是她赖以度日的精神支柱。可是,康哥哥还没有回来,妈妈却病入膏肓了。他是在她的世界暗无天日之时闯进来的魔鬼,他惩罚她的不忠,撕裂她的尊严,折磨她,最后,爱上她整个人!严正申明,本文授权磨铁中文网首发,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