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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精至纯的银月斗气?不对,不对,就算是顶级的银月斗气,也没这么可怕的破坏力吧?”
卡萨的嘴巴已经合不拢了,满脑袋都是问号。
不过,也就是从这一刻起,突如其来地,他忽然间有些犹豫了,不住地在脑子里划着是否真的要跟荆风混下去的问号。
谁能在三天之内练成银月斗气?
哪个银月战士的银月斗气能具有这样可怕的破坏力?竟然能打出十几米远?
凭他现在这样可怖的进步速度,以后会成为大陆上的顶级强者恐怕都不为过。
眼前的这个家伙简直就是超级变态,而且变态到了可怕的程度。
当然,他也足够资格成为一个强者。
跟着这样一个强者混,应该比较的不会吃亏吧?
人生,总要跟着强者走,这同样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颠扑不灭的法则。
见过了荆风现在的强大实力,卡萨的脑子里突然变得乱哄哄的,他现在的思维很混乱,半是犹豫半是迟疑,不知道在想着什么,一步步地走远去捉野兽了。
“唔,好吃,烤得不错。”
荆风吃得恶形恶相,啃得满嘴流油,不住地点头称赞。
“好吃,你就多吃点……”
卡萨得到了主人的赞誉,心里高兴,赶紧献媚似的从烤架上又撕下了半边兔子肉递给荆风。
“小子,干得不错,以后跟着我混,保准你吃香的喝辣的。
得了,今天看你表现不错,就不让你当奴隶了,转职吧,当我小弟。
叫声老大来听听。”
荆风用油腻腻的大手拍了拍卡萨的肩膀赞赏地说道。
“谢主龙恩!”
卡萨高兴坏了,马仔,对于现在他的处境来说,那可是高级职称啊。
反正,不管怎么说,现在跟着荆风混混也不错,这个格尔玛大荒原上凶险四伏,自己也是初来贵地,甭管怎样,先找一个强势的靠山倚倚再说。
经过一番艰苦的思考,他决定,还是跟着荆风混了,在他身上下注投资,赌一把,以后能不能混好就全靠他这位主人了。
当然,他现在所有的赌本就是他自己。
卡萨打定了主意暂时先跟荆风混,于是,更诌媚了。
说到底,还是荆风的实力征服了这个家伙。
“主人……”
卡萨刚张嘴就被荆风打断了。
“叫我老大,我在爱里克斯向来是老大,谁都不鸟。”
荆风斗气初成,恢复了几分信心,那种在爱里克斯时睥睨天下的感觉重新又回来了。
“老大,接下来,我们要干什么?”
啃着一堆碎骨头上的那几根可怜的肉丝,卡萨嘴里含含糊糊地问道地望向荆风。
“去圣安里。”
荆风躺在地上懒洋洋……
地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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