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要想富先修路

争斤论两花花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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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挖窑烧砖,这些人做的也不错。

    他们只一心想着把这以前从来没听过的所谓“劳改改造期”熬过去,好早早地回家。

    至于逃跑,能跑哪里去?

    他们刚萌发“好男儿志在四方”的年龄时,爹娘便告诉他们,他们既不是民户、军户,也不是匠户,是没有户贴的。

    没有户贴,便没有路引,天下之大,没有他们的去处。

    他们生是三和的人,死是三和的鬼。

    不管之前是横,还是狠,现在被抓住,连家底也被王府护卫摸清楚了,还是老实一点比较好。

    最关键是在这里可以吃饱饭!

    根本就不需要跑。

    看着他们的两个王府护卫,也等于就是摆设。

    “要想富,还是要修路,”

    林逸从河滩上下来后,甩了甩脚上刚沾的泥巴,“路不通,人进不来,有好东西也出不去。

    那就该一辈子穷,永无翻身之日啊。”

    “王爷说的是,”

    卞京陪笑道,“只是所耗甚大。”

    林逸毫不犹豫的道,“再怎么样也得修。

    先从白云城开始修起,慢慢往外面扩。

    你不是说石灰和黏土在一起的效果不错嘛,就用石灰黏土铺路。”

    这是最简单的土法制水泥了。

    “是,王爷这个办法妙,倒是能省不少钱,”

    卞京点头道,“只是不知想在城内哪里开始?”

    “城内修?

    是你疯了,还是你以为本王疯了?”

    林逸没好气道。

    “那王爷的意思?”

    卞京自然一脸不解。

    “当然是从本王的府邸开始修!”

    林逸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

    城内规划不合理,到处是私搭乱建,街道狭窄,根本没有修的意义,如果要扩宽,就得拆迁!

    那么问题来了?

    谁给拆迁费?

    即使有那个钱,他也不会给,更何况是他没钱的情况下。

    卞京道,“草民明白了,那就从王爷的府邸穿过城内,然后一直通往北上的大路。”

    林逸摇头叹气道,“你还是没明白,那个老城,就让他废弃吧,以后啊,本王要沿着府邸建新城。”

    卞京想了想便点头道,“王爷的想法是极好的。”

    林逸接着道,“新修的路绕过老城,以后只要不是傻子,都会顺着新修的道路建房,新城自然就能聚齐来人气。

    谢大人,本王也有事同你说。”

    谢赞拱手道,“卑职在,王爷有什么事情可以尽管吩咐。”

    林逸道,“从即使起,你同几位老先生便商量一下如何清查户籍,里编成册,册首总为一图。

    别让宵小之辈混入其中,本王这条小命还是挺贵重的。”

    谢赞等人愣了愣,然后互相对视一眼。

    最终谢赞还是拱手道,“卑职领命,可以一百户为一里,设里长,只是这户贴.....”

    林逸笑着道,“每户发个有特殊标记的木牌做身份证明,别的地认不认本王不管,在三和,只要本王认就行。”

    谢赞道,“王爷英明。”

    他居然说不出什么反对的话来。

    林逸又接着道,“安排人丈量田亩,另外公告下去,不得随意开荒,侵占田地,建房,防止不法之徒占了本王的私产。

    至此以后,没有用过和王府大印的田产、房屋交易,本王一律不认。”

    “王爷,这恐怕......”

    谢赞等人直接愣了。

    “怕什么?

    激起民愤?”

    林逸无所谓道,“你们尽管丈量田亩,至于交易这种事情,如果管不住,本王也不会怪罪你们。”

    三和人烟稀少,多的是田地,眼前他犯不上去在土地上做什么规划。

    他只是在秀自己的存在感而已,让人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白云城之主,三和之王!

    “王爷英明。”

    众人异口同声的道。

    在林逸的一再催促下,修建和王府府邸的匠人昼夜不停的赶工,终于在月底的时候,在一座高一丈的台基上建成了一间正房。

    边上还有两间厢房还正在砌墙。

    空荡荡的正房,没有任何的雕饰和摆设,墙面刷的是石灰,地面铺的是板石。

    最为阔气的是围墙,铁锈混合其它涂料刷成的红墙一下子圈了六百亩地。

    从外面看,完全就应该是皇亲国戚该有的样式。

    林逸又看了看阔气的红木漆大门,哭笑不得。

    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来形容一点都不违和。

    不过怎么也比住都指挥使司那个破房子强多了!

    沿着和王府府邸延伸出去的道路已经修了有三里地,不少白云城的人都会特意跑个老远来瞧个新鲜。

    往往水泥还没干透,他们就踩了上去,到处是足印,为此,卞京不得不派人专门看护。

    这条路绕过白云城,穿向白云山的时候,已经是十月末。

    而和王府已经建好了十六间大房。

    他带着王府众人直接住了进去,同时让卞京在旁边重建都指挥使司、学校、还有他答应过胡是录的医馆。

    八个老头子喜极而泣。

    天气渐渐转凉,带人去找海贼的沈初还没有消息。

    林逸每天都要问上好几次沈初回来没有。

    明月安慰道,“王爷放心,沈统领乃是七品,这三和很少有人是他的对手。”

    林逸笑着道,“这意思就是说,还是有人能把他打的爹娘都不认识的。

    不过呢,他应该不会这么倒霉。”

    自从搬进新宅子,他就感觉整个人神清气爽。

    有些事情,他尽量都往好了想。

    伸个懒腰,起身顺着石板路去了后院,这里有王庆邦帮他养的信鸽。

    考虑到以后与安康书信往来不便,他来三和之前带了三十多只信鸽,只是路途遥远,不善于饲养,死了七八只。

    最后没想到曾经的吏部尚书王庆邦居然是养鸽子的好手。

    他接过手后,把鸽子养的精气十足。

    “草民叩见王爷。”

    王庆邦说着就要跪下。

    “都处这么长时间了,你也了解本王的性子了,还这么客气,”

    林逸一把托起他,笑着道,“真没那个必要。”

    “王爷抬爱草民,草民不能不知礼。”

    “哎,你这眼睛没事吧?”

    林逸看到王庆邦那只干瘪的左眼居然红肿起来,吓了一跳。

    “不妨碍,”

    王庆邦笑着道,“早上已经让胡神医帮我看了,说是什么虫子咬的。”

    说完后吹了一口哨子,漫天的鸽子飞了下来,争先恐后的往他的两只张开的手臂落下去。

    林逸看的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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