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 开玩笑

秦枫叶美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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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二十七章 开玩笑

    高木懒得和她去争辩,眼下没有了快刀,想杀秦枫似乎没有希望了,他在考虑退路。

    “呵呵,我觉得你们是不是把暴风高估了,他之所以走,不是违反原则,而是因为他害怕,恐惧了。”

    就在这时,靠在船板上,半死不活的金狮子有气无力的说道。

    众人都很疑惑,他为何这么说。

    要知道,刚才高木已经暴露出了暴风的真实战力,人榜12,那是一种令人闻风丧胆的排名。

    他会怕谁?

    安家人么,开玩笑,如果他还是之前52的排名,或许会怕,可是他的实力已经被认定为12,相差40多名,超越的可都是世界顶尖的杀手。

    全场还有谁,值得他惧怕到离开,或者说是逃跑?

    高木就更不可能了,虽然他挟持了嫣然,最多是让暴风无法下手,一旦有机会,足以可以秒杀对方。

    “呵,金狮子,我真不知道,你从哪里来的推论。”

    高木一把推开了嫣然,现在她已经完全的失去了作用,既然杀不了秦枫,那他就去找一个能杀秦枫的人。

    他们之间,只有血仇,若不是秦枫,他现在可以去菱角州享受下半生了。

    而现在,他输的一无所有。

    “手下败将,你凭什么诋毁暴风,就凭你现在被人打的半死么?”

    重新获得自由,嫣然并没有任何喜悦,反而愤怒的冲着金狮子质问着。

    此时,高木趁机离开了,没有人阻拦,秦枫也有理会,这个家伙,对他来说没有丝毫威胁。

    现在他要做的是,早点把李瑶瑶解救出来,想到这,他一步踏出,就要翻身跳下栏杆。

    “小女人,你应该感谢他,如果不是他,现在的你,恐怕已经死了。”

    当秦枫的身形从船顶跳下去后,金狮子这才吃力的从地上爬起,指着秦枫开着快艇离去的背影轻声说道。

    “胡说八道,我能活下来,是因为暴风的离开,高木的诡计没有得逞,不然的话,现在他已经死了,不仅是我,包括高木还有这个家伙,都应该感谢暴风的恩赐才对。”

    忽然间,嫣然想通了,脸上浮现一抹甜蜜的笑容。

    难怪暴风会突然离开,只有他离开,高木才失去了快刀,无人能杀秦枫,他就没有理由在纠缠下去。

    而那时,自己对他来说,杀不杀都无所谓。

    “呵呵,在你们华夏,有一句古话,叫头发长见识短,无脑,两样你都占全了,现在我告诉你,暴风离开,是因为惧怕,恐惧,而那个人,就是你口中的家伙。”

    金狮子指了指已经在海面上留下一条垂直水线的身影,哼了一声说道。

    嫣然还是不相信,她认为,这个金狮子是败在了秦枫的手下,然后又不想承认自己比暴风弱,所以才会说出这番话,来慰藉自己而已。

    真是个可怜的人。

    “我知道你不信,但是,有机会,你问问暴风,看到赤龙真人的贴身武器赤龙匕时,他内心是何感受,当看到银魂兄弟的玄铁手套时,又是什么想法,当他领略到伪妖的银针,恶娃的腰带时,心里是不是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那就是跑!”

    金狮子懒得在和这个没见识的女人废话,走到安三爷面前,把他搀扶了起来。

    “三爷,钱还是要给的,这一次,我是没想到有这种巨擎存在,所以,钱给一半吧。”

    安三爷沉默的点了点头,现在他已经血本无归,眼下,那个叫秦枫的虽然已经离去,可是他知道,犀牛号怕是要彻底交出去了。

    这是他唯一能救命的机会。

    嫣然此时站在栏杆旁,望着秦枫和暴风离去的方向,陷入了深思中,她的心神在摇曳,灵魂仿佛都要被震撼到快要离体。

    她不是没有眼界,人榜的存在,她了解的很清楚。

    特别是金狮子刚才说的那些人物,她都很清楚,全都是排名在20左右的王牌杀手。

    银魂兄弟的天蚕丝玄铁手套,那是他们的标志,也是他们根本。

    恶娃的腰带,伪妖的银针,都是同样的寓意,那是他们的命。

    最可怕的是,人榜排名第三,赤龙的成名匕首,居然也在秦枫的手上,他究竟做了什么?

    她已经不敢想象下去了,若是按照这样推断,那么,暴风离开,是真的惧怕而不是为了救她。

    .....

    此间,秦枫已经靠近了岸边,只见一块礁石上,李瑶瑶正坐在那,身上绑着定时炸弹。

    秦枫靠近过去后,李瑶瑶极力的摇头,满脸的泪水喊道:“秦枫, 你别过来,这炸弹解不开的。”

    随着她的话音落下,却见一道身影走来,她缓缓解开头上的帽子,当看到对方的相貌那一刻,秦枫愣住了。

    “顾倾歌?”

    走来的是一个女人,身上穿着宽松的黑纱服装,将整个都包裹着,就好像某地宗教的传统服饰。

    她的相貌普通,唯独是眉心的那颗红痣,带有一丝妖异。

    “倾歌,你怎么会在这里?”

    秦枫心中一颤,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熟人,或者说已经失踪了长达五年的熟人。

    顾倾歌,神话军团中的侦查先锋,也是他的好妹妹。

    二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说不掺杂任何利益,比亲兄妹还要亲近。

    他们无话不说,而秦枫,也总会把心底隐藏最深的故事,讲给她听,可以说,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他的人,就是眼前的顾倾歌。

    甚至,连叶美芸都不及她了解的三分之一。

    五年没见,朝暮期盼,却万万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相遇。

    “顾倾歌?很好听的名字,你是在叫我么?魔神秦枫!”

    女人微微开口,觉得很有趣,忽然眼睛一亮说道:“正好,我很喜欢这个名字,以后属于我了。”

    她不像是在说谎,更不是在表演,秦枫能看的出来。

    就好像,她的灵魂已经被取代,只是带有一具空壳而已,人还是那个人,秦枫确认无疑,可是她身上的味道,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总是缠着他讲故事的女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