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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上覃初柳都兴奋的没睡着,脑子里一直想着酸菜的做法。
原本她是想做辣白菜的,只要想一想辣白菜的味道她就想流口水。
可是,这里没有辣椒,用花椒或者是茱萸果虽然也能提辛味,但效果毕竟不如辣椒。
于是,她便退而求其次,先从简单的酸菜做起。
在覃初柳熟知的历史上,酸菜是很早就有的,不过这里并没有用白菜腌渍的酸菜。
她在永盛酒楼看到过一种南方小菜,也叫酸菜,不过却是用菜叶腌渍的,口感咸酸。
迷迷糊糊,直到天快亮了她才睡过去。
只是心里想着事,总也睡不踏实。
睡了不到一个时辰她便起来了。
此时元娘已经把早饭做好,摆在了桌子上。
洗了脸漱了口,再回到灶房的时候,小河和傻蛋已经坐在那里吃上了。
覃初柳不忿地看了眼傻蛋,这人不干活,还吃得那样多。
救命恩人还没上桌吃饭呢,他倒好,自己先吃上了,可真没拿自己当外人。
原本他们都是在外面吃饭的,外面多好啊,地方大,空气还好,可是自从他跟着他们一起吃饭之后,他们不得不进灶房吃饭了。
覃初柳恨恨地揪了块饼子塞进嘴里,恶狠狠地瞪了眼傻蛋,都是因为他,她现下吃得都没有以前多了!
自然,覃初柳坚决不会承认,他们会进灶房吃饭是因为现下早上外面冷了……
“娘,傻蛋的伤也好的差不多了,是不是应该让他走了?”
覃初柳问元娘。
不能留下傻蛋,这是她早就和元娘商量好的。
一来,他们不可能一直藏着傻蛋。
傻蛋虽然傻,毕竟是十五六的男人,元娘是不到三十岁的寡|妇,覃初柳也快十岁了,凭白留一个外男在家里,好说不好听啊。
二来,养个活人不是养牲口,给口饭吃就行了的。
他要穿衣裳,生病了还要看大夫,以后还要想办法给他娶媳妇,这一应的事儿实在太多,他们可应付不来。
所以,还是早早送走的好。
傻蛋好像没听到覃初柳的话,兀自吃饭。
他的吃相很好看,不会发出一点儿声音,菜只动挨着他的,也不会在菜里挑挑拣拣。
元娘瞅瞅傻蛋,虽然是个傻子,但是当面说把他送走总归不好,“柳柳,忘了你爹教你的了,吃饭的时候不准说话。”
覃初柳登时便一块饼子噎在喉咙里,她娘可真是,自己不想说话的时候,就要拿她的死鬼爹出来说事儿!
默默地吃过早饭,覃初柳又对元娘提了傻蛋的事情。
元娘继续给覃初柳做鞋,头也不抬地说道,“当然要送走,娘就是不为自己,也要为你着想。”
这件事元娘想的明白,她倒是无所谓,虱子多了不怕痒,左右她的名声已经不好了。
可是柳柳不行,她以后还要嫁人,家里养着个外男着实说不过去。
“不过,”
元娘话锋一转,“说要把人送走,可是要把人送到哪里去?总不能扔在外面就不管了吧。
再说,天渐渐冷了,总得给他准备两套冬衣才能让他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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