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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宝玉跟美女生活日记(第2页)

可笑的是:曹家曾经藏匿的那位失踪石头君。

根本只是个坐吃等死的玩货!

他根本不想补天不想当皇帝!

既不帮现任皇帝延寿!

倒也不打算参与反对皇帝的政治密谋,他一辈子就贪玩儿贪吃女孩子脸上嘴上的胭脂口红去了。

毓敏跟那位石头叔叔同样衔玉而生,她能够理解石头君为什么既不肯跟皇室合作,也没有反叛朝廷。

但毓敏的想法跟石头叔叔略有区别——毓敏是真心想要帮四爷延寿的!

这是为了1840年的鸦片战争噩梦是国人心中最伤的痛,虽然此事跟毓敏没啥关系,为国家做一点有用的事情,倒也是每个正直女青年应该想想的事情。

毓敏是正直女青年,不是热血男愤青。

所以强我大清帝国的事情。

毓敏是不懂也不用多想的。

毓敏只晓得雍正治国有方,严谨负责。

康乾两位则一味的荒唐风_流纵容手下贪污*。

看在这个份儿,是该让金手指空间福利帮上四爷一把。

可惜毓敏一时是只敢想不敢做,她吃不准历史主线事件究竟能不能够贸然改写。

那位石头君好似完全不考虑毓敏这样的念头,他就想让自个儿跟一大群校花组团**的我吃西红柿满嘴红彤彤日记传世传诵,便将此事拜托给了空空道人。

那道人先是不肯,看过了石头日记的具体内容之后,却又肯了。

后来是这个空空道人跳槽转职做了和尚。

以佛门密宗编辑部的编辑身份,大笔一挥。

将石头日记改名《情僧录》。

一个名叫吴玉峰的,为《情僧录》题写了副标题。

叫做《红楼梦》。

孔梅溪也题写了另一个副标题,叫个《风月宝鉴》。

此书起码被空空道士、吴玉峰、孔梅溪三个人认真阅读评点过。

曹雪芹在更晚一些时间之后,终于得到此书抄本,再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

曹雪芹自己拟的书名乃是《金陵十二钗》。

直到再后来脂砚斋评审《金陵十二钗》一文,才再次将书名裁定为《石头记》。

毓敏相信一忽儿道士一忽儿和尚的那个妖人才是真的作者,那枚石头,显然就是男主角的原型人物。

至于被怡府长年监管的曹家所出那个曹霑,他应该是最后负责为这本谤书署名的炮灰托儿。

曹霑以雪芹之名署名为《红楼梦》作者,应该是乾隆二十年之后的事情!

此事再无半点争议!

那时候曹霑接近三十岁,再然后批阅十载反复删改,最后泪尽而逝,红楼梦终未完本。

彼时曹霑的年纪三十八、九岁,接近四十。

所以曹霑死后,他的好基友敦诚、敦敏兄弟在悼亡诗中是有提及到该作者死去时,约莫是四十年纪。

这样掐指算来。

曹霑冒充红楼梦作者,首次拿出他不知道如何得来的一部手抄本给人看,应该是在乾隆二十年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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