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枫火客栈

韩十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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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人二十两文银,是听云道长给徒弟二人的盘缠。

    常牧风仔细收着,而燕戈行刚一下山,就在山门外的柴户家用银子换了一头毛驴,索性将那索命一般的琴匣绑在了驴背上。

    “该不会是下凡来了俩傻子吧。”

    数着银子的柴户心中腹诽,二十两,都能买一匹大宛名驹了。

    从来生活在山上的燕戈行自是对银两没有概念,反倒乐得轻松自在。

    二人下山时,听从师命双双换下道袍,换上了便装,出得山门往南,一路上虽然山清水秀,却比栖霞峰内的景致逊色很多,倒也没什么稀奇。有了毛驴搬运那笨重无比的劳什子,脚程自然比先前快了许多,当日黄昏,二人便行到了朱阳城外一处客栈。

    “天色将晚,今日就在这里落脚吧?”

    常牧风提了箫剑,在交代师弟把驴拴好后,瞄了一眼驿站门口的招牌,只见上面刻着四个大字——枫火客栈。四个字银钩铁划,一看便是出自名家之手。

    燕戈行悻悻地拴了驴,又将琴匣解下来背在肩上,随便往马槽里塞了几把草料,便跟着师兄一起走进客栈里去。

    “店家,这里可到枫火镇了?”

    常牧风笑着走上前去,跟柜台内打着算盘的店主搭讪。那店主只顾演算,看都不看他一眼,抬手指了指左边窗子外的一座木桥,冷眼冷面道:“这里叫枫火客栈,那桥叫枫火桥,过了这桥再行十五里,便是你要找的枫火镇了。”

    听云道长曾告诉过常牧风,枫火镇再往南行七十里,便可看见朱阳城城门。他们要去朱阳城外的渡口,从那里坐船沿澜沧江逆流而上,再赶一千九百里水路,才能踏上白阳城的地界。

    常牧风微微一笑,一边掏出银两登记入住,一边交代:“烦请店家给腾一间有窗的屋子!”

    “带窗的二两,没窗的一两,酒肉管够!”

    听了常牧风的话,伙计抬起头来看了二人一眼,伸手在常牧风摆在柜台上的碎银中挑出二两碎银,其余统统推了回来,仿佛那白花花的银子在他眼里只是粪土,他只取自己该得的。

    “二楼,天字三号!”

    店家话音未落,已有一名穿着短衫的小厮堆笑走向前来引路:“二位客官,请!”

    跟着小厮上楼时,常牧风才发现,楼梯的另一侧是一个大厅,大厅里摆满了桌椅板凳,看来是住客们吃饭的地方。整个大厅空空荡荡的,只在角落靠窗的位置坐着二人。这二人劲装结束,腰杆笔挺,均面朝窗外,似乎在等什么人,一看就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常、燕二人当下也不在意,赶了一天的山路,此时脚酸背痛,早已有了倦意。只一心想着让小厮把酒菜端上楼来,吃罢了好早早休息,明日还要赶路。

    正所谓一分价钱一分货,二楼靠西的天字三号房足足比其他屋子大了一倍,房间里桌椅台架一应俱全,虽未入冬,却已架好了火盆,火盆里的木炭也是刚刚换过的。这天字三号房中最合燕戈行心意的,便是那两扇面西南而开的窗子了。那窗子外面,正对着的便是枫火桥。桐油木板搭就的枫火桥,两岸种满了枫树,此刻正置深秋,火红的枫叶在两岸延展开去,居然绵延了几百米的距离。桥下一条洗枫河,秋水澄澈见底,倒映着枫火桥和两岸的粉墙黛瓦竟如画中一般。也怪不得师父对这枫火桥记忆深刻,真真是终身难忘的景色。

    “二位小爷,这眼看天就要黑了,入夜后凉寒,要不要先打两角酒来暖暖身子?”

    在帮忙把师兄弟二人的行礼码放整齐后,面带微笑的小厮问道。

    站在窗口欣赏着街景的常牧风未开口,燕戈行叫道:“好酒好肉只管拿来,酒钱又不少你的,哪来那么多废话!”

    小厮点头应着,推门沿着不远处的楼梯蹭蹭蹭走了下去,不一会便端来了三斤牛肉,两坛竹叶青,一碟花生、蚕豆拼盘。

    方才倒也没觉得什么,直到看见酒肉,燕戈行才觉饥渴难耐,少了师父的管制,当下便夺过一坛烈酒,仰头咕咚咕咚喝了下去。栖霞峰上,师父是不管他们吃酒的,因其本身就嗜酒如命,甚至自掘了一方酒窖,用酒曲酿酒。但索性把酒当成水喝,这还是燕戈行平生第一次。

    “好了好了,不要只顾喝酒,肚里没食小心上头。”

    常牧风走到桌前,按下了师弟手中的酒坛,将牛肉推向前来。

    燕戈行却不管,胡乱抓了一把牛肉塞进口中,当下又提起酒坛咕咚咕咚灌了几口,直到捂着肚皮打起了饱嗝,才长舒一口气,道出了一路上的疑惑:“师兄可曾发现,出了山门到这枫火客栈,少说也有三五十里的路程,行人为何如此稀少?”

    常牧风微微一笑,这一点他又何尝没有发现,单是楼下那两位浑身横肉的住客便有千百个疑点。好在,入店时自己试探过了,店家并不贪财,想必这枫火客栈也不会是家谋财害命的黑店。

    既然师父交代过,出门在外莫生事端,只管好生睡上一觉,明日天亮起身赶路便是。刚下山来的他们哪知,三天前的深夜,一行锦衣官差以“沈党附逆”的罪名屠了附近柳员外一家满门。上下老小二十三口,人头挂满了门口的大柳树。这等多事之秋,又有哪个不要命的敢来徒生是非。挂在柳树上的人头是等人来收的,整整三日,却无任何动静。

    一坛烈酒下肚,燕戈行已微微有了醉意,鞋子也不脱,便跳上床去,只问了句“师兄今日可还睡麻绳”便倒头大睡。

    常牧风淡然一笑,收拾了一桌狼藉,起身去关窗时发现月亮已经升起来。

    水光粼粼,风声轻缓,天上水里都是好一轮满月。

    他把燕戈行掀到床内,自己蜷着身子睡在了外侧,窗外虫鸣不断,这些隐藏在墙根草丛里的夏虫霜降过后便会隐了踪迹,对它们来说,好时日已经不多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睡梦之中的燕戈行突然听到一阵驴叫,暗道一声“不好”,刷地一下从床上跳了起来。驴没了,驴的活可都要自己干了。

    从床上跳将起来的燕戈行看见师兄正站在窗口,透过捅破的窗纸向着楼下观望。

    听见师弟起身,他连忙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仿佛看穿了师弟的心事:“驴没事,刚才被马队惊了!”

    燕戈行暗道“有好戏看了”,蹑手蹑脚地走到师兄身边,伸出食指将窗纸捅了一个洞,弓腰向着楼下枫火桥的方向看去。

    不知何时,枫火桥上已集结了一队人马,一个个黑衣黑裤,皆是方便行动的短衫,手中的长刀反射着清冷的月光,让人胆寒。

    “什么人啊?”

    燕戈行忍不住小声追问,常牧风摇了摇头。楼下的人群中,他只认识白日里收钱的店家,和那两位面相不善的住客。看样,那两位是早早就到了,一直藏在店里等待着其他的同伙。而这家店,应是一处暗哨。

    “请门主示下,弟兄们就算是拼上这几十口性命,也要为柳员外一家收尸。那十三楼行事太过毒辣,两岁的娃娃都不放过。”

    说话的是一位约莫三十多岁的男子,被称作“门主”的正是收了常牧风二两银子的店家。

    “切记,我们今天只去收尸,莫要节外生枝。”

    店家门主低声说道,夜风潇潇,若不是常、燕二人擅长音律,耳力过人,定不能将他的话听清。

    今日,他们是要去替柳员外一家二十三口收尸的,而他们在朱阳城的实力,远未到达能跟手眼通天的十三楼正面抗衡的地步。那十三楼毕竟是官家,太子一手着建,有先斩后奏便宜行事之权,又可使太子符节调动三军,是万万硬钢不得的。

    “是!”

    听了门主的训示,几十名黑衣人齐刷刷拳抵左胸,众口答道。

    “去罢!”

    一声令下,众人已调转了马头,奋蹄疾驰,向着枫火桥对面行去。那些马儿个个摘掉了铃铛,四蹄裹了软布,蹄声棉弱。

    常、燕二位看得清楚,马队刚刚行至木桥中间,对面却一下子升起了数百具火把,硬生生把马队堵在了桥上,霎时间喊杀声震天——

    “十三楼在此,剿灭沈党余孽!”

    正置此时,又有三五十黑影从桥下河水里跳将出来,他们个个身手非凡,轻功了得。只一眨眼,便跃上桥来,丢掉用来水下呼吸的芦管,抽出了腰间的马刀,在黑衣马队后方列队,截断了黑衣人的退路。其中四个小头目,已将落单了的店家门主团团围死。

    “射!”

    只听对面一声高喊,火箭攒射而出,飞火流星般向着马队扑来,话音未落,已有七八名黑衣人应声落地。

    这边厢,店家门主已趁其不备从一位小头目手中夺下了马刀,利刃一横,已经割裂了身前碍手碍脚的长衫下摆,顺势一扫,两名敌手的喉管已被刺穿,呼的飞上了桥边的一棵枫树。震动之下,火红的枫叶刷刷飘落。只此一眼,燕戈行便断定这个门主的轻功马马虎虎,真正卓绝的高手身轻如燕,又怎会笨重如此,颤下这许多枫叶来。

    燕戈行来不及多想,继续屏息看戏。

    此刻,箭雨之下的马队已经七零八落死得差不多了,只还剩三两个中箭者踉跄抵抗着,用不了一盏茶的功夫,也将成为十三楼刀下冤魂。

    枫树之上,又多了三两个黑影。

    亏得那门主轻功虽然不好,刀法却属上乘,捭阖之间,又有两位被他斩落刀下,惨叫着从树冠之中落下,重重地砸在了桥上。

    “避!”

    当下,对面火光之中又是一声嘹亮高喊。

    原本想要上树拿人的好手们得了令,纷纷退至木桥两侧。

    树上的店家尚未反应过来,一根两丈余高的旗杆,已从火把明处电掣而出,径直朝着他的胸口飞来。店家门主倒也镇定,举刀一记“断水流”朝着旗杆斜劈而下。可那旗杆来势却丝毫未减,看似不曾被卸去半分力,被刀劈开的斜口,竟直挺挺洞穿了店家的胸膛,将他整个人钉在了枫树之上。

    “好劲的腕力!”

    楼上偷看的燕戈行不禁感叹,此时,已有一骑踏着桥上黑衣人的尸首,缓缓行上前来。那马儿通体油亮乌黑,高头立耳,一看就是匹日绝千里的良驹。再看马背上掷出旗杆那人,只见他穿着紫青色官袍,胸口纹着麒麟团锦,脚下的烫金马镫被火光映得锃亮,脸却煞白无须,让人生寒。

    紧跟其后的,是黑红相间的几面大旗。

    其中一面正方旗上绣着一个“魏”字,旁边是两面长条形的黑旗,黑旗上用金线绣着宝塔,那宝塔却与其他顶多七层的佛塔不同,足足有十三层之高。河面之上,夜风渐劲,吹得旗帜猎猎作响。

    只听得枫树之上的肉串高喝一声:“老狗,如今我是该叫你状元郎呢,还是该叫你没把的阉贼?”

    燕戈行知道,那一声一定是深受重创的他提起了全身的气力。

    “哈哈哈,阉贼!”

    虽然店家门主的叫声狂妄,马上被唤作阉贼的官家却并不气,只浅笑着从侍从手中接过一小瓶“忘忧散”,拧下瓶盖,将细长的小指指甲伸进瓶中,戳出一小撮白色粉末,深深地吸进了鼻腔里。吸了粉末的他双目紧闭,青筋暴出,看样子,定是相当的快意爽利。

    “要杀便杀,眨一下眼便不是你爷爷!”

    长刀跌落树下,胸口被扎出了一个透明窟窿的店家门主已经失去了自绝的气力,只图一时口快,咬牙叫嚣着:“休想从你爷爷口中得到一丝红莲圣教的消息。”

    紫袍官家轻手轻脚地还了药瓶,竟腾空一蹬马背,踏着几名手下的人头,箭一般飞到了那棵大枫树下。他顺手接住一片缓缓飘落的枫叶,举到眼前端详。

    “司徒门主说笑了,我十三楼的人要是沦落到从别人口中打探消息,魏某人怎还有脸面见太子殿下。”

    紫袍官家说话的声音尖细刺耳,燕戈行不禁皱起了眉头,心下寻思:果然是个没种的。

    “那还等什么,索性给爷爷一个痛快,也好让爷爷早走一步,去下面好生爱护你那如花似玉的六个姐姐。”

    店家门主所说的是一件江湖上很少有人知道的往事,无奈,他们一个是十三楼楼主,一个是红莲教朱阳门门主,再隐秘的过往,在他们眼中也都不是秘密。又何况,二十多年前的那场血案,他司徒门主曾亲历。

    “哈哈,阉贼必是对男人们作孽那话儿深恶痛绝,才亲割了自己家老二吧?”

    店家门主的话终于刺到了魏九渊的痛处,只见他那张跟白无常无异的脸猛抽了几下,手中马鞭一挥,使出一招“隔山打牛”,马鞭缠上树干,树上那人已经四分五裂,血肉模糊。

    这一招看的楼上的燕戈行和师兄都是一愣,常牧风感叹对方内力非凡的同时,燕戈行却在想着:“这阉贼若跟师父对决一场,也不知哪个能胜?”

    “吩咐下去,朱阳城内司徒一姓男丁格杀勿论,女人充妓!”

    那门主图一时口舌之快,却给朱阳城内的司徒一族带来了灭顶之灾。

    “楼主,这枫火客栈可还留得?”

    问话的是一位约莫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却生的贼眉鼠眼,身形不足五尺,岣嵝瘦小,一脸老相,手中一双铁爪钩倒也合了他的身份。此人正是十三楼第二楼避风楼楼牧铁爪史胜,原本平日里他和他的手下,干得是替十三楼拦截不利消息的活儿。这毁尸灭迹,替十三楼擦屁股的脏活轮不到他们。无奈,今日音绝楼的人不在,他也只能代劳了。

    手下人禀,魏九渊已经跃上马背,朝着客栈的方向轻瞥了一眼,冷冷回道:“烧了!”

    当下,便再不管这边的事情,策马向西南去了。

    常牧风暗道一声不好,连忙拉了师弟,背起行囊冲下楼去,此时,十三楼的人已在不远处结起箭阵,一个个杀人场面见多了,面无表情的弓箭手正将手中燃着的火箭对准枫火楼。

    慌乱之中,燕戈行解了毛驴,用剑鞘猛抽着那畜生的屁股,口中叫道:“你这好吃懒做的畜生还不快走,小爷我可不想做烤鸡。”

    两个人格开不时落下的飞箭,牵着毛驴从后面的小门逃命时,看见昨天为他们备酒的小厮,正骑了一匹快马,从内院冲出来。看见有人,也不闪避,径直把二人撞开,冲出小门,隐进了对面黑黢黢的夜色中。

    好不容易逃出了火光冲天的客栈,气喘吁吁的二人约莫着不会有人追过来了,才停下了脚步,望着远处的火光发呆。

    “师兄,难道这就是师父口中所说的江湖吗,怎么这般视人命如同草芥?”

    在洗枫河边一块石头上坐下后,心有余悸的燕戈行看着上游飘下来的几具浮尸,忍不住问师兄常牧风:“那十三楼的人是坏人吧?”

    望着月色下,火光辉映中的枫火桥,一时间发了呆的常牧风竟不知如何回答。江湖恩怨,因果循环,又怎是一句话两句话能够说得清的。

    他的脑海里再次浮现出了魏九渊身上那威风凛凛的官服,那一面面让人生畏的楼旗,和他身下的高头大马。

    暂且不管他是否心狠手辣,单单目空一切,睥睨天下的样子,还真是羡煞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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