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 做一回恶人

半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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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来干什么?”孟澜隔着门问他。

    “接你回家。”沈克说。

    “太晚了,明天再说吧!”

    “不行,我要你现在就跟我回家!”

    “我不回。”孟澜说,“你有什么资格命令我?”

    “我是你丈夫。”沈克说,“你必须听我的。”

    “呵!”孟澜冷笑,“在我心里你已经不是了,赶紧走吧,不然我就报警了。”

    沈克急了眼,把门拍得咚咚响,“阿澜,你把门打开,我们好好谈谈,你为什么不跟我回家,是不是里面还有别人,开门,快开门!”

    孟澜怕这样下去会吵醒沈煜,吵醒别的房客,权衡之下还是把门打开了。

    沈克第一时间冲进去,借着隐约的光亮看到床上分明有一个男人,顿时怒火中烧,过去就把沈煜的被子给掀了,嘴里喊道,“魏城,你这个卑鄙无耻的小人……”

    睡梦中的沈煜受到惊吓,一下子坐了起来,这时孟澜打开了灯,父子两个四目相对,都愣住了。

    “爸,你怎么来了?”沈煜疑惑地看着沈克手中的被子,“你掀我被子干嘛?”

    沈克老脸通红,哑口无言。

    他被妒火冲昏了头,一时竟忘了还有儿子的存在,也是,孟澜把儿子看得比眼珠子还重要,当然会走到哪就把他带到哪,孟澜一向自律,怎么可能当着儿子的面和魏城不清不白呢,自己这是小人之心了。

    “妈,爸怎么了?”沈煜见爸爸半天不说话,不禁有点害怕。

    “没事,你爸是来接你回家的,你睡得太沉,他就把你被子掀了。”孟澜顾虑着儿子,到底还是给沈克留了面子。

    “对对对……”沈克连忙顺水推舟,“爸爸下班回来找不到你和你妈,都快急疯了,赶紧起来,跟爸回家吧!”

    沈煜根本不信,爸妈还当他是三岁小孩子,随便什么话都能哄得住,不过他也没打算拆穿,揉着眼睛说,“现在都几点了,我明天一早还要上学,就先在这睡一晚吧,明天再回,爸你也不要走了,和我妈挤一挤得了。”

    “……”

    “……”

    沈克和孟澜面面相觑。

    沈克倒是很想挤一挤,只是孟澜肯定不同意,但他也不想就此离开给魏城可乘之机,想了想便说,“爸爸很久没和你一起睡过了,机会难得,咱爷俩儿挤一挤吧!”

    “也行。”沈煜痛快答应。

    孟澜只想让沈煜赶紧睡,以免影响第二天的状态,所以不得不妥协,任由他们父子两个挤在一张床上。

    沈克十多年没和儿子这么亲近过,此时儿子侧着身后背贴着他的胸膛,他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这些年他只顾着在外面打拼,忽略了儿子的成长,总以为儿子还很小,以后还有的是机会陪他玩闹,怎么一下子就长这么高了,他在被窝里伸直腿都够不着他的脚。

    什么时候长高的呢,居然已经超过他,长成了高大帅气的小伙子。

    沈克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他想,假如他能早点发现这一点,也许他就不会和阿恋好了。

    儿子都要谈恋爱了,或者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已经有过朦胧的早恋,而他还在不知羞耻地迷恋一个年轻女孩的身体,并即将为此失去所拥有的一切。

    他思来想去,几次都差点忍不住哭出声,可是他不敢,他死死咬住自己的拳头,任凭眼泪无声而下。

    沈煜并没有睡着,他能感受到爸爸在他背后压抑地哭泣,他知道,爸爸是真的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

    所以,要不要原谅他这一回呢?

    如果原谅他,是不是对妈妈太不公平?

    单纯的少年第一次站在了人生的岔路口,一边是爸爸,一边是妈妈,他不管往哪边走都势必要放开其中一个人的手,可是他哪个都不想放开。

    他心中最渴望的结果是爸爸妈妈都走向他,一人一边同时牵起他的手,他们一起回家。

    可是他知道,那个家,大概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他心里升起苦涩的忧愁,是十七年的人生从来没尝过的滋味。

    也就是从这一刻起,他意识到,生活开始向他宣战了,而他,必须从父母的翅膀荫下走出来,用自己尚未丰满的羽毛去抵挡人生的风风雨雨。

    而他那可怜的妈妈,她的翅膀还能飞翔吗?

    第二天天一亮,沈煜就起床去学校,孟澜陪他到街边的早餐店吃早餐,沈克也跟着去了,殷勤地为妻子儿子点餐递筷子递纸巾。

    早餐店老板娘很羡慕,说自己的丈夫,“你看人家老公,又帅又干净还会照顾人,你再看你,粗枝大叶,邋邋遢遢,每天就会使唤我。”

    孟澜不禁苦笑,婚姻果然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要是老板娘知道她的遭遇,还会羡慕她吗?

    算起来,他们一家三口已经快有十年没在一起吃过街边的早餐了,孟澜想,如果不是这次事故,可能还是没机会一起吃。

    即便是一家人,每个人的生活节奏也不一样,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就自然而然地习惯了不一起吃饭,儿子要早早地吃完去上学,沈克是掐着上班的点起床,而她,总是在做好早餐之后忙着给他们找袜子,熨衣服,擦鞋子,等所有人都走了,她才能停下忙碌,解开围裙,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餐桌前吃掉他们没吃完的东西。

    她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并且渐渐习以为常,认为这就是一个家庭主妇该有的生活,琐碎,忙碌,幸福,满足。

    只是眼下,这种让她觉得安逸的日子就要彻底终结了。

    吃完早餐,沈克结了帐,说先沈煜送去学校,然后送孟澜回家。

    孟澜说不用了,你只送沈煜就行了,我有事要去找季红。

    沈克生怕孟澜一走又联系不上,迟疑着不肯放她走,当着儿子的面又不好说,磨磨唧唧就是不开车。

    “爸,赶紧走吧,等下学校门口就堵了。”沈煜催他。

    沈克没办法,只好发动车子。

    倒车镜里,他看到孟澜转身往相反的方向走去,腰背挺直,步履生风,仿佛带着一往无前的决绝。

    渐渐地,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长,孟澜的身影越来越模糊,直到完全看不见。

    沈克感到无助地恐慌,他害怕终有一天孟澜会以这样决绝的姿态从他的生命中走开,并且永不回头。

    他甚至已经预感到那一天不会太远了,可他却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走远。

    一路恍惚,差点闯了红灯,多亏沈煜在旁边提醒,才没造成意外,沈煜看着爸爸魂不守舍的样子,又气又心疼,到学校后,他没忙着下车,而是郑重其事地对沈克说,“爸,我想和你谈谈。”

    ……

    孟澜到季红家时,季红正顶着鸡窝似的头发手忙脚乱地给常笑做早餐。

    常江不在家,保姆生病请假,常笑要吃的东西她一样都不会做,炒个蛋炒饭还糊了锅,一气之下把锅都扔了,眼看常笑上学要迟到,最后只得塞给司机一百块钱,让他路上给常笑买饭吃。

    常笑一上车就把钱要走了,声称自己去学校商店买,实际上她根本没吃早餐,钱用在别的地方了。

    打发走孩子,季红一边洗漱,一边对孟澜大倒苦水,说常江不在家简直不行,再这样下去她会疯的。

    孟澜说,“看来常江应该早点离家出走,这样你就能早一点认识到他的重要性。”

    “你别说,还真是,我以前并不觉得他有多重要,甚至当他可有可无,如今他乍一走,我才发现少了他还真不行。”季红说,“不过这话你可千万不要跟他讲,免得他骄傲。”

    季红说这话的时候笑得很大声,在她看来,常江的暂时离开就像夫妻之间的小情调,根本没什么大不了,因为她笃定常江是离不开她的。

    而实际上,是她离不开常江多一点,只是她自己没发觉罢了。

    孟澜看季红笑得那样没心没肺,想要说出口的话就卡在嗓子眼。

    她不确定到底要不要告诉季红,常江那个小情人说的也不是完全没道理,只要她把这个秘密告诉季红,不管季红和常江离不离婚,自己在他们两口子面前都会是个很尴尬的存在,她担心会因此影响到她和季红三十多年的姐妹情。

    这让她很纠结。

    “我还没问你一大早跑过来干什么呢?”季红一边吹头发一边问,“是不是那对贱人又作妖了,你别怕,我帮你收拾他们。”

    孟澜回过神,因着季红这句话,终于下定决心要做一回恶人,不管怎么样,她不能眼睁睁看着季红被绿,还傻傻地以为自己多重要。

    “我昨天晚上碰到常江了,他和一个女的在一起。”孟澜说。

    “什么?”吹风机的噪音让季红听不真切,她关了电源,不确定地问孟澜,“你再说一遍,常江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