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女衙内倒拔垂杨柳

饭团桃子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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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惟秀刚刚学习走路之时,还记得你那日归来,说家中有鼠患,将你的演武场都打了洞么?”

    武国公忙不迭的点头,“可不正有此事,我使人抓了只凶猫,倒是半点用处也无,一修好,又有洞了。啊,你是说……”

    武国公惊讶的看向了闵惟秀。

    闵惟秀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这些往事,她以前可没有听阿娘提过。

    “正是惟秀弄的。小童学走路,可不都是高抬脚,旁人只是咚咚作响,偏生她一脚一个窟窿洞……”

    “还有她周岁之时,刘圣人送了一个金项圈儿,上头镶嵌着明珠,十分的华贵,我就那么一会儿没有瞧她,得,上头的明珠都被她抠了下来,滚落一地,金项圈儿已经变成了金疙瘩。”

    闵惟秀听得直咋舌,原来年幼之时,她简直就是人间凶兽啊,周围的人能够活到现在,也是不易。

    临安长公主说的刘圣人,便是当今皇后,大陈朝管皇帝叫官家,管皇后叫圣人。

    刘圣人的侄女刘鸾,便是太子妃的热门人选。

    武国公听着直挠头,“夫人你越是这样说,我心中越是痒痒,我这闺女本事可大了去了。岂能泯灭在闺阁之中?便是不上战场,那也不能荒废了本事才对。不然,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再说了,北有辽狗,西有夏贼,岂能说什么天下太平?”

    闵惟秀深以为然。

    武国公府看着高楼万丈,实际上已经是危机重重,只有一年,他们一家子便要遭受翻天覆地的变化。

    无论是美貌还是财富,都没有给她活路。

    倒是她的这一身蛮力,才让她保住了二哥的小命,才有了雁门关的闵将军。

    地位是别人给的,只有本事是真正属于自己的。

    不分男女。

    “阿爹阿娘且随我来。”闵惟秀说着,大步流星的走了出去,险些扯到了罗裙。

    在她的小楼之下,便是一个小花园子,如今已值深秋,有些萧瑟,草黄叶枯,只有一些金菊傲霜,方才显得有些生气。

    临安长公主看了王嬷嬷一眼,王嬷嬷心领神会的领着所有的下人全都离开了小楼,远远的散了去。

    闵惟秀伸手一指,“阿爹可见此柳,春日常飘柳絮花儿,惹得二哥咳嗽,待我拔了它去。”

    武国公一瞧,好家伙,这老柳树他一人环抱不能,委实雄壮,根深盘杂,便是让那下人来挖,也不是一时三刻能够挖得完的。

    他以力量见长,也不敢夸下此等海口,自信能够倒拔垂杨柳!

    闵惟秀走到柳树跟前,轻轻的拍了拍,深吸了一口气,往下一蹲,伸手抱住了树干,大吼一声,然后猛的一用力。

    只见那老柳树颤巍巍的从土里被拔了出来,露出了黄白色的根茎,带出来一大坨的土。

    闵惟秀将那大树抱起,靠墙而放,这才拍了拍身上的泥。

    临安长公主险些晕厥过去,我的儿啊,你这样如何能够嫁得出去?

    太子妃千万别想了啊,就我那太子侄儿,你捏死他还不跟捏死臭虫一样?睡个觉做梦拍一下,那就是弑杀储君啊!

    韩国公石家的二郎,还有郑国公家的王八郎,都是以膀大腰圆粗糙著称,指不定经得住……

    临安长公主惶惶不安,这么多年不见闵惟秀显露本事,这一看,当真是超出她的想象。

    而武国公则是欣喜若狂,双眼冒金光。

    再一想到闵惟秀已经十四岁了,未练过童子功,便一跳三尺高,懊悔不已,“夫人误了小五啊!”

    此刻临安长公主还没有回过神来,武国公已经拽起闵惟秀,就往他的兵器库飞奔而去。

    武国公府在开封城的东北角,闵惟秀站在小楼上,就能瞧见皇宫的屋檐子。

    闵老夫人共生了三子,除了长子闵归好武之外,其余二子都是文臣之路。其中二子闵文头些年中了进士,前途大好。

    三子屡试不弟,索性求了长兄,给他谋了个出身,外放做官去了。

    另有老四,乃是庶出的,平日里住在南边的一角,一家子除了晨昏定省之时,颇为低调。

    这武国公府原是二府拆墙合并而成,那东边的乃是临安长公主府,西边的乃是武国公府,这占地之广,可谓惊人。

    这也是府中常被人诟病的地方,说是违制。

    闵惟秀穿过了亭台楼阁,到了前院的演武场,武国公拉着她便进了兵器库,“小五,你且看看有无趁手的?”

    这还是闵惟秀第一次进入武国公府的兵器库,上辈子直到武国公府遭逢大变之前,她都在努力的做一个名门淑女,哪里来过这等粗鄙之地。

    到后来,去了边关,想要再回府,却已经是不能了。

    闵惟秀一路看过去,这里简直是兵器如林,有那金丝大环刀,闭月羞光剑……

    闵惟秀第一个提溜的便是一对板斧,武国公见状笑道:“这可是大庆开国名将,程咬金用过的,我儿好眼光。”

    “不够凶。”她可是要当大恶人的,提着板斧实在是不够威武雄壮。

    武国公点了点头,“那关刀如何,传闻是关二爷用过的,要不那对大锤?传闻是李将军的天马流星锤!”

    闵惟秀深深的看了武国公一眼,她阿爹到底是从哪里弄来这么些凶器的啊!

    莫非是真的,他当真是个贪赃枉法的大奸臣?

    闵惟秀想着,“阿爹,可有狼牙棒?”

    武国公哈哈大笑,“女承父业,你长兄力气小,学的是那花枪,要捅好多枪,才会死人;哪里像阿爹我用狼牙棒,辽狗便是不死,咱也剐掉他的一身皮。快来快来,我这儿最不缺的便是狼牙棒。”

    闵惟秀点了点头,上辈子她离开武国公府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拿,只拿了武国公一直傍身使用的狼牙棒,是以她最顺手的兵器,也是这个了。

    话说这狼牙棒,当真是凶残,非猛人不能用,你说为何?

    因为棒头用铁铸造,打击起来犹如重锤,偏生它还遍体长满了铁钉与倒钩,这一棒子打下去,敌人满身都是血窟窿,可以说是出棒必见血,乃是杀人利器。

    那一般人,自己个提溜在手上,都遍体生寒。

    有传闻当年武国公征战沙场,靠着狼牙棒屠杀千人,让人闻风丧胆。哦,后来这些战败小国都并入了大陈,武国公英雄变狗熊,被那些文人骂奸贼,不人道,铁石心肠。

    闵惟秀伸手掂量来,掂量去,终于选了最重的那一根,“阿爹,我就选它了。”

    武国公乐呵呵的点了点头,“我的儿,来同阿爹走一招。”